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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西北173名官员因土地违法受处分 22人追究刑责

    日期:2011-04-18     作者:冯国 刘兵    阅读:1,429次
记者18日从在西安召开的2011年度西北地区土地督察工作联席会议上获悉,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2010年通过土地督察工作,追缴土地出让金6.12亿元,西北地区173名党政官员因土地违法受党纪政纪处分。

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局长杨璐表示,2010年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共撤销废止各类违法违规使用土地文件44份,拆除违法建筑2.8万平方米,没收建筑5万平方米,罚没款6321万元;追缴土地出让金6.12亿元,西北地区173名党政官员因土地违法受党纪政纪处分,22人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对于重点城市的例行督察要两年覆盖一次,一般城市五年覆盖一次,西北地区的重点督察城市包括西安、宝鸡、乌鲁木齐、兰州等9个。在2009年和2010年,西安局分别对宝鸡市和西安市进行了例行督察,仅宝鸡市就因土地违法问题落实党政纪处分147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2人,追缴土地出让金5.2亿元。

杨璐说,按照国家土地总督察批准的例行督察计划,2011年全国将对64个地级以上重点城市开展例行督察,西安局将对包括咸阳、榆林、兰州、乌鲁木齐等6市开展例行督察,在既保经济发展,又保耕地红线的前提下,实现土地的效用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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