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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将启动网络著作权保护司法解释起草工作

    日期:2011-04-20     作者:张蔚然     阅读:1,438次
   记者19日从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最高法将启动网络著作权保护的司法解释起草工作,这一司法解释稿将会涉及到“避风港原则”如何适用、“红旗”标准如何把握的问题。

近期百度文库涉嫌版权纠纷的问题广受各界关注。“避风港原则”是指在发生著作权侵权案件时,当ISP(网络服务提供商)只提供空间服务,并不制作网页内容,如果被告知侵权,则有删除的义务,否则就被视为侵权。如果侵权内容既不在ISP的服务器上存储,又没有被告知哪些内容应该删除,则ISP不承担侵权责任。“红旗原则”强调,网络服务商必须“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的理由应当知道”盗版的存在,才能获得“避风港原则”的庇护。

最高法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孔祥俊就该问题表示,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问题是去年最高法院的重点调研课题。最高法组织各级法院对这一问题进行了全面摸底,今年已经形成初步调研报告。目前互联网行业著作权纠纷领域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是,往往是第三方网站在上传一些盗版、侵权的文件,用户可以免费分享。第三方网站有时很难找到,所以起诉互联网服务提供者的情况很多。在这种情况下,互联网服务提供者有没有责任,还要看一些特殊条件。只有符合这些特殊条件时,才会承担法律责任。

他表示,最高法今年将启动网络著作权保护的司法解释起草工作,这个司法解释稿会涉及到“避风港原则”如何适用、“红旗”标准如何把握的问题,这两者是界定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从业自由与公众享受信息自由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界限的关键。

孔祥俊指出,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纠纷问题的表现形式非常多,变化很快,最高法会对这个问题进行很慎重的考虑,努力总结出一些规则和标准,使它们的界限更加清楚,各得其所,避免一些争议,更有利于促进各方面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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