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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劳务派遣工可当选职工代表

    日期:2011-04-26     作者:黄安琪    阅读:2,518次
    25日从上海市总工会获悉,作为上海第一部规范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地方性法规,《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其最大亮点为扩大了职工代表的构成,劳务派遣工也可当选职工代表。

    据上海市总工会介绍,新颁布的《条例》打破了职工代表一定要从“具有劳动关系和聘用关系的职工”中产生的界限,没有区分职工或劳务派遣工,而用“企事业单位的职工”来统一表述。今后劳务派遣工也可当选职工代表,并规定享有同等权利。

    截至2010年9月,上海全市已建职代会36246家,覆盖企事业单位120438家。今年上海市公有制企事业单位争取实现全面建制,已建工会的非公企业职代会建制率争取达到7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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