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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一冻品商行拿猪肉冒充羊肉被行政处罚10万元

    日期:2011-05-02     作者:康淼    阅读:1,766次
    记者从福建省工商局了解到,近日,福建省将乐县一家冻品商行拿猪肉冒充羊肉被工商执法人员依法查处取缔,这家冻品商行被行政处罚10万元。

    “这涮羊肉吃起来怎么像是猪肉?”将乐县消费者黄某近日向将乐县工商局投诉。接诉后,工商执法人员立即对将乐县府前路“我家厨房冻品商行”突击检查,发现商行5台冷柜里摆满了袋装的、标注为“草原兴发”小肥羊商标、绿色食品标志的羊肉卷。

    当事人陈某、温某交代羊肉卷是在他们经营的“广和冷冻库”里加工的。执法人员来到冷冻库检查,3名工人正在操作切割机,将圆柱形冷冻肉削成肉片,装袋保存。执法人员发现,冷冻库内的圆柱形冷冻肉外包装箱的标示为“冷冻猪肉”,当事人只能提供猪肉的进货凭证和猪肉检疫证明,无羊肉的进货记录。

    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当事人不得不承认用猪肉冒充羊肉的违法事实。工商执法人员依法取缔了该商行和冷冻库,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包装物,处以罚款1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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