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胜俊要求,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必须注重搞好结合。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与执法办案紧密结合起来,根据执法办案需要,该配备的车辆按规定配备,该开的研讨会按要求召开,不该配备的车辆坚决不配,不该召开的会议坚决不开;要把专项治理纳入创先争优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之中,推动提升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与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紧密结合起来,规范人民法院公务用车配备和各类研讨会、论坛等活动的举办,提高人民法院工作效能;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与加强法院管理紧密结合起来,以专项治理工作促进人民法院各项管理制度的健全完善,提高制度的执行力,真正形成靠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局面。
王胜俊强调,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必须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中央有关精神,最高人民法院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地法院可根据本地实际,明确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任务,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