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三级法院率先全国均设金融审判庭
日期:2011-05-06
作者:刘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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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三级法院率先全国均设金融审判庭
建立集团案件快审审判延伸交流机制
“自2008年11月浦东法院成立上海首家金融审判庭以来,目前上海高院、两个中院以及5个基层法院都已设立了金融审判庭。”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庭长杨路今天透露,上海已成为目前全国惟一设立三级金融审判庭的省级行政单位。
据介绍,为了加强对金融审判专业人才的培养,从2009年以来,上海法院分层次对金融庭的法官进行了相关专业知识培训。对各个金融庭的庭长和骨干法官,市高院与中欧国际商学院合作举办了金融培训班,通过授课讲解、实地考察、案例讨论等多种形式,介绍和分析金融领域的宏观形势、法律规范体系以及执法的重点难点问题。
针对信用卡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收案量大、集团案件受理频繁、公告多、案件周转困难等问题,一些法院建立了集团案件快审机制、金融专项审判机制和审判延伸交流机制,实现了案件及时准确地审理判决。
杨路说,两年多的审判实践过程为上海法院金融庭积累了大量的精品案例,通过整理总结精品案件,上海法院金融审判实践走出了一条精品化战略路线。他表示,上海高院金融庭每月都会推出一期案例精选,梳理出当月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案件,每年还会推出十大精品案例并对外公布,对金融行业的规范发展发挥了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