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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出台任职回避制度实施方案

    日期:2011-05-10     作者:杨维汉    阅读:2,608次
      记者9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为了确保任职回避制度在各级人民法院规范、有序、平稳、顺利地落实到位,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落实任职回避制度的实施方案》和《法院领导干部及审判执行岗位法官任职回避指导手册》。

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最高人民法院今年2月制定的《关于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试行)》颁布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广泛听取法院领导干部、任职回避人员以及有关单位和部门的意见,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关于落实任职回避制度的实施方案》。各级人民法院已陆续开展了思想动员和需任职回避人员的情况摸排工作,一些符合任职回避条件的法官也已经做好了随时转岗的准备工作。

据了解,实施方案对各级人民法院落实任职回避制度的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各级法院成立任职回避制度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具体承担组织推动任职回避制度的落实工作。二是做好思想工作,要求各级法院认真做好任职回避人员及其亲属的思想工作,争取他们对实施任职回避制度的理解和支持;符合任职回避条件的法院领导干部要本着身教重于言教的原则,在落实任职回避制度工作中率先垂范。三是妥善安排岗位,要求各级法院的主要领导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尽力为任职回避人员重新上岗作出妥善安排,并在客观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做到组织安排与个人意愿相统一。四是确保工作进度,要求各级法院在今年年底前至少应将本院80%以上的任职回避人员调整安排到位。五是严肃组织纪律,要求各级法院要将任职回避制度的落实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于工作不力、敷衍塞责、无故拖延的法院要进行通报批评;对采取隐瞒不报、弄虚作假、规避任职回避行为的人员要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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