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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高院召开错案警示座谈会

    日期:2011-05-10         阅读:1,416次
河南省高院召开错案警示座谈会总结赵作海案件教训

强化监督制约 预防错案发生

5月9日上午,省高院召开“5·9”(赵作海被宣告无罪的日期)错案警示座谈会,总结赵作海案件教训,来自北京师范大学等单位的专家在座谈中建议今后重要案件的审理实行同步录像,省高院负责人表示,预防错案发生,要强化监督制约。

当天的座谈会上,来自中国法学会、北京师范大学、武汉大学、中国政法大学、郑州大学等单位的专家学者作了精辟发言,大家一致认为,审理刑事案件一定要确立证据裁判原则,保证非法证据不进入量刑程序;坚持司法独立,保障控辩双方的平等地位;逐步探索重大疑难案件录取口供过程中实行同步录音录像等制度,引入专家或专业技术人员陪审制度。

省高院院长张立勇在座谈会上剖析了错案带来的警示,并对如何有效预防提出了五项意见:一是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有错必纠的工作原则。二是贯彻无罪推定司法理念和疑罪从无审判原则。三是强化监督制约。强化法院内部的监督制约,加大对院长、庭长审判管理中失职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落实对审判过程的事前、事中监督,对审判结果的事后监督以及对法官审判作风、审判能力的监督。对于确属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要在做好被害人家属工作的前提下,大胆宣告无罪。四是切实扭转司法作风。五是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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