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为了更好地了解上海律师中出国留学人员的比例,为今后准备成立留学归国律师沙龙并为留学归国律师提供交流的机会,市律协决定在全市律师事务所中对出国留学人员进行一次统计。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出国留学包括自费出国攻读学位、参加司法局或律师协会的项目出国攻读学位,也包括参加司法局、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或其他机构的项目出国短期培训或实习等。
二、统计范围为全市律师,包括执业律师、兼职律师和实习律师。
请各律师事务所填写附件中的《出国留学人员统计报名表》后,于2011年7月30日前快递或传真至律师协会对外交流部。
地 址:肇嘉浜路789号均瑶国际广场33楼市律协对外交流部
联系人:贾明辉、席晶琼
电 话:64030000-116、139
传 真:64185837
上海市律师协会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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