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律师协会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由上海市的律师组成的社会团体,受上海市司法局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对律师行业实施服务和管理。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构筑新时代上海发展战略优势三年行动计划,打造卓越全球城市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树立与打响“上海法律服务”品牌,提升上海法律服务能级,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业党委办公室专职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行业党委办公室专职工作人员
(一)应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986年8月1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中共党员优先;
4、未受过党纪、政纪、行业处分。
(二)应聘岗位条件
1、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吃苦耐劳,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2、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3、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有丰富的应用文写作经验;
4、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熟悉重大会议的组织和策划;
5、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马克思主义哲学、社会学、文学、行政管理等专业优先;
6、熟练使用办公自动化设备及办公软件。
(三)薪酬待遇
面议,缴纳五险两金。
二、岗位应聘事项
(一)工作地点: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789号均瑶国际广场33楼;
(二)求职人员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岗位条件,如实填写《上海市律师协会2021年度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见附件),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
(三)请有意向的求职人员将报名信息表于2021年8月31日前发送至shijingxiao@lawyers.org.cn;
(四)将另行通知报名信息表审核入围者面试及笔试的时间、地点。
上海市律师协会
2021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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