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5年选派律师(助理)出国攻读法学硕士预报的通知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日期:2005-03-03 阅读:2,553次
2005年市司法局继续选派律师(助理)出国攻读法学硕士,继续实施奖学金制度和借款金办法。 留学学校除英国曼彻斯特大学法学院、赫德福大学法学院、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法学院、悉尼科技大学法学院、昆士兰理工大学法学院外,英国增加伯明翰大学、伦敦大学等,律师(助理)自行联系的大学(国家教育部公布名单的学校范围内)经认可亦可。 英语要求同去年(IELTS分别为5.5分、6分、7分以上;TOFEL分别为550、625以上),赫德福大学继续在上海单独组织英语考试。 应届毕业生只要与律师事务所有意向可预报,亦可以因私出国留学预报。 今年学费增幅较大,英国达8300-9000英镑,澳大利亚达19200澳元以上。我们将与英国赫德福大学协商,以奖学金形式降500,一次性付降500,司法局选派达协议人数再降若干。 预报日期:3月25日前将预报表(请下载)传真至中心,电话:63176438 咨询电话:63176438;24029909 附件:预报表(请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