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是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中国国家法律文件。2020年11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根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进行第三次修正。对此,上海律协文化传媒业务研究委员会将结合法律及行业内容,对新著作权法中广播组织权的理解与适用进行分享介绍。具体安排如下:
一、讲座时间:2021年11月17日(周三)上午10:00-11:00
二、讲座地点:上海律协35楼报告厅(肇嘉浜路789号35楼)
三、报名人数:50人(上海律协个人会员、公司律师会员、特邀会员及预备会员)
四、讲座内容及主讲人
主讲人:姚岚秋,法学博士,上海广播电视台版权资产中心副主任、上海音像资料馆副馆长
主持人:黄荣楠,上海律协文化传媒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
讲座主题:新著作权法之广播组织权的理解与适用
内容大纲:通过条文解读和案例分析,介绍新著作权法关于广播组织权的相关规定,梳理其背后的法理逻辑,并就广播组织权条款在适用中的主体、情形、限制等实务问题逐一剖析,帮助受众了解广播组织权条款的应用场景。
五、报名方式:
线下讲座仅限50人,请点击下方“会员报名通道”进入报名,报满即止。
联系人:薛克拉提·塔依尔,北京清律(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18302189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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