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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代表团大有可为

    日期:2005-11-07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阅读:7,502次

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大家好!
    今天,我代表卢湾区律师代表团向在座各位汇报一下我区律师代表团在开展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的工作成效和体会。
今年3月份,市第七届律师代表大会举行换届选举。在这个过程中,市司法局、市律协开始探索律师日常管理的组织形式,把律师代表从原来的短期与会模式逐步转变为常任的工作模式,旨在通过律师代表团在律师大会闭会期间的积极工作,扩大律协自律管理的影响力,从而推进上海整个律师行业的有序管理和健康发展。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卢湾区律师代表团通过民主选举而诞生。
    本着有序、民主、渐进、有效的工作原则,我区律师代表团自成立以来,积极探索工作运作机制,凸现了有重点、有特色、有实效的工作特点,受到市、区司法局、市律协领导的肯定和好评。

一、以迎接行风评议为动力,大力促进我区律师行业的行风建设
    今年,以律师行业为主体的法律服务业被列为市政风行风重点评议的行业。行风建设的优劣体现了律师行业的自律管理水平和社会认可度的高低,是评价律师行业是否规范、健康发展的重要指标。我区律师代表团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通过一系列的举措,全力推进我区律师行业行风建设工作上一个新台阶。一是发出行风建设倡议书。4月底,律师代表团首次自己名义召开以“发挥行业自律作用,促进律师业行风建设”为主题的律师事务所主任工作会议。会上,7位律师代表向全区律师发出倡议:严格行业自律,树立良好行风,在服务中坚决做到:1、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职业精神,树立“为民、务实、公正、敬业”的行业之风;2、再接再厉,恪守职业道德,严肃执业纪律,杜绝不规范执业行为;3、模范遵守法律,严格履行律师职责,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倡议得到全区律师的积极响应。二是开展行风建设互查工作。律师代表分成3组走访我区各律师事务所,从事务公开、窗口形象等方面对律师事务所行风进行打分。三是全面建立律师执业身份公开制度。律师代表团积极落实市司法局、市律协的有关要求,根据各律师事务所的特点,推荐了照片上墙、铭牌上桌和佩带胸卡三种方式,供律师事务所选择。通过全区律师的共同努力,我区律师行业的行风建设取得了明显进步,测评小组的专家在反馈情况时对我们律师行业给予了高度评价。

二、以开展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全面提升自律管理水平
    开展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是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今年律师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我区律师代表团不仅把这次活动作为全面提高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水平的良好机会,更是从提升卢湾律师形象、塑造卢湾律师品牌的高度来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并且把它作为探索律师代表团工作方法和形式、强化行业管理、帮助自身练兵的大好平台。我们实施了“三步走”的工作方法:第一步是寻找法律依据,规范管理制度。应该说,各律师事务所自成立开始,或多或少都有各自的规章制度。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那就未必了。我们对律师事务所各项工作流程进行梳理,再对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律师代表团讨论并通过了《卢湾区律师事务所内部必备管理制度一览表》,为各律师事务所对照、修订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供参照和建议。第二步是动员部署。8月初,律师代表团再次以自己名义召开以“推进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为主题的律师事务所主任会议,下发一览表,深入动员,明确要求。第三步是建立律师代表团走访律师事务所检查交流模式,相互切磋管理经验。律师代表就事务公开、办案质量、档案管理等工作与律师事务所进行交流探讨,发挥了律师事务所之间、律师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重要桥梁作用。

三、以建章立制为切入点,着力加强律师代表团自身建设
    律师代表团是律师加强自律管理的全新组织形式,工作还处在起步阶段。因此,制度保障尤为重要。我区律师代表团以做好建章立制工作为目标,积极贯彻落实《市律协关于积极探索律师代表团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精神,把制度建设提上重要议事日程。9月份,律师代表团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经过反复酝酿讨论,通过了《卢湾区律师代表团工作制度(试行)》。该制度对律师代表团的组织形式、工作职能、工作制度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并明确了律师代表团与市律协、区司法局的工作关系。《制度》把律师代表团工作例会、工作报告、日常管理、经费使用等内容作为基本制度确定下来,使日常工作的开展做到了规范、有序。
半年来,通过一系列的工作措施,我区律师代表团正在逐步发挥其行业自律管理的积极作用,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市律协领导评价我们的工作“推进有序,有借鉴意义”。我们体会到,律师代表团工作的顺利开展既需要每一位律师代表的主动参与,群策群力,更离不开司法行政机关的关心、支持和帮助。我区律师代表团的各项工作都得到了卢湾区司法局的大力指导,司法局在人力、物力、财力上都给予我们有力的支持。律师代表团制度的建立,既是律师代表常任制的积极探索,也是深化“两结合”管理模式的有益尝试。因此,律师代表团经常性的主动接受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监督,保持与司法行政机关的沟通、交流,争取司法行政机关的支持、帮助,不啻为深化“两结合”管理模式、创造双赢局面的有效工作方式。
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我今天的发言不仅是对前一阶段我区律师代表团工作的一个总结,同时,也希望能起到一个很好的抛砖引玉的作用,促进我们律师代表之间更深入的交流探讨。律师代表团大有可为,相信在市司法局、市律协的领导和支持下,律师代表团工作将进一步创新开拓,建立规范的运做机制,真正为推动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发挥积极的作用。
谢谢大家!

            卢湾区律师代表团
            徐  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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