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汇组织律师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轮训
日期:2008-06-10
作者:律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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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根据区司法局《关于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集中轮训工作的实施意见》(南司〔2008〕18号)文件精神,5月25日,区司法局组织各律师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全体人员在汇亨新亚大酒店举办党的十七大精神集中轮训。由区局副调研员朱缠龙作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的讲座,讲座联系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工作的实际,讲解党的十七大精神实质、思想内涵及新的亮点,进一步阐明党的十七大是团结、胜利、奋进的大会。轮训班由副局长邵惠平主持并提出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二是坚持理论联系实践。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化工作思路,促进工作开展。三是提高认识。增强学习的责任感和使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