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五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住读培训班(含插班走读生)因场地冲突现改期至2011年10月17日至26日(其间周六、日也上课)在政法人才培训中心举行,原在网上报名成功的继续有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录取对象:已成功在网上预报名的人员;
二、注册付费时间:
9月26日(周一)下午13:30—15:00
9月27日(周二)下午13:30—15:00;
三、注册付费地点:肇嘉浜路789号律师协会35楼。
四、注册付费注意事项:注册时请带好实习证和听课证(在会员系统报名成功后打印),没有办理培训条形码的当场补办。培训费650元、教材费150元及住宿费800元(加床700元),上海政法人才中心提供用餐(伙食费一次性缴纳并开具发票,故不退;或者利用上海政法大学学生食堂,费用自理),协会付费不使用银行卡。注册付费后领取日程安排表、座位号(每次上课前持证考勤用)。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