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战略研讨会”公告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日期:2004-04-08 阅读:2,836次
当前,知识产权保护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日益突出,国际贸易的正常发展离不开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问题也日益得到社会各方面的关注。《知识产权协定》已经成为世贸规则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着与世界接轨的问题,但在具体操作中,由于对国外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不熟悉,一些企业在产品销售过程中遭遇到了不同程度的知识产权案件,其中有些诉讼案件不仅为企业打开更广阔的国际市场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还有可能使企业被判侵权而背负巨额赔偿金。我们的企业已经逐渐意识到了知识产权制度的重要性,而知识产权的法律培训教育方面还非常欠缺,还没有让知识产权这一制度真正为中国带来应有的利益。 为了使广大企业进一步了解国外――特别是美国这个中国最大贸易伙伴的知识产权体系及其操作规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将于2004年5月18至20日在北京举办“中国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战略研讨会”。研讨会由北京市金诚律师事务所协办。研讨会邀请了中国社会科学院郑成思教授、商务部(原经贸部)条法司前司长张玉卿先生、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程永顺法官、美国阿诺―波特(Arnold & Porter)律师事务所的知识产权法专家Marcia Sudden和Matthew Seiden及北京市金诚律师事务所庞正中律师等专家、学者作为本次研讨会的主讲。此次研讨会将采取专题讲座、实案分析及自由提问等多种形式,力求做到知识与实用性统一,为参会者提供一个与知识产权界权威人士相互交流的机会。 由于受场地限制,在全国律协举办的前几次讲座中,均有部分律师因报名顺序靠后而无法参加,对律师个人的学习造成了一定的损失,也为我们的工作带来不便。为此,全国律协培训部希望拟参加本次研讨会的人士提前报名,以便及时安排能容纳足够学员的授课场地。 研讨会将发给30学时的结业证。 研讨会会议地点: 北京亮马河大厦(四星级) 会议费用: 全国律协会员1200元,其他人员1400元。为鼓励参会者提前交费,凡在2004年4月30日之前交费者,享受一定的优惠,优惠交费标准为全国律协会员1100元,其他人员1300元;2004年4月30日之前交费者,因故不能到会,全国律协会员退款1000元,其他人员退款1200元。 本通知所称“会议费用”包括会议费、会议资料费及会议期间的午餐费。会议期间晚餐自理。 交费方式: 可在报到时交费,也可在2004年4月30日之前通过银行电汇方式交费,4月30日之前交费者可享受一定的优惠(具体标准详见上述“会议费用”),4月30日之后和报到时交费不再享受优惠。 以电汇方式交费者,请在汇款单上注明律师事务所名称和参会者姓名,并传真至全国律协培训部。谢绝邮局汇款。 注意:2004年4月30日之后切勿汇款! 住宿安排: 住宿可由会务组代为预定,费用自理。如需住宿请在报名表上注明。 代定住宿地点: 北京亮马河大厦(四星级) 住宿标准: 230元/人/床/送早餐,420元/标准间/天/送一人早餐。 报名方式: 请将所附报名表传真、发电子邮件或寄至全国律协培训部,报名确认以收到全国律协培训部传真回执为准。 报名截止时间: 2004年5月10日(注意:因会场有限,全国律协将根据报名时间先后确定可参会人员名单)。 交费优惠截止时间: 2004年4月30日。(以银行汇出日为准) 为充分发挥全国律协的培训示范职能,本研讨会继续邀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选派主管培训的负责同志或工作人员一名参加本次研讨会,全国律协免其注册费(报到时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开具的介绍信为准)。 联系地址:北京东城区东四十条24号青蓝大厦501A室 邮政编码:100007 联 系 人:马玖之、李鲲 联系电话:(010)86528239,84020218 联系传真:(010)64056110 E-mail:
acla@163.com
acla@sina.com
acla@fescomail.net 户 名: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开 户 行:北京商业银行红星支行 帐 号:03304001201051230―69 二○○四年四月六日 附件:
研讨会日程初步安排研讨会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