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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老的好 律师少的俏

    日期:2006-11-20     作者:崔 武    阅读:2,607次
     “法官老的好,律师少的俏”,意思也就是说,法官越老越好,律师越年轻越好。这句西方流传甚广的谚语很有道理。国际上对于法官的公认标准是必须具有一定的法律工作经验,并达到一定的年龄层次,门槛很高很高,高于律师、检察官。为什么说“法官老的好”呢?这是由法官职业的特殊性所决定的。法官的职责是裁判是非,修复社会关系。法官是
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这就要求不仅其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而且有着丰富的生活经验。那律师为什么是“少的俏”呢?是因为年轻律师在执业中更有激情、更有精力,更容易使当事人相信律师为其维护权利的斗志而委托之。

法官越老,越有经验,越有水平,越有权威。有人说,法官就像医生,越老的医生越能够应对各种病情中的变数,以多年的临床经验医治病人。正所谓“姜是老的辣”,光有扎实的理论知识是远远不够的,经验很重要。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霍姆斯有句耳熟能详的名言:“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也就是说,在审判过程中,法官无论是对案件的事实认定,还是对证据的质证、认证,又或是对适用法律的选择,不能单从理论上判断,还应该据更丰富的诉讼经验和生活经验来定夺。因为很多案件,是非不是很明确,不能照搬法条,按图所骥,或者于法无据。只有阅历丰富的法官懂得人情世故,洞察社会现实,灵活运用法律,才能避免适用法律的尴尬,才能对当事人更有说服力,才能体现司法的公平公正。

刚毕业不久的学生一无审判经验、二无社会阅历,当他们面对各种繁杂的诉讼时,只能亦步亦趋,甚至因为年轻气盛,会将自己的世界观、政治见解、价值取向等很主观地渗透到案件中去,以致错误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冤假错案在所难免,降低了司法效率,丧失公正性。

而换个角度看,作为一名律师,不更需要展现自身独到的一面吗?年轻气盛,不惜余力地搜集证据;加之专业修养高,见解独到,考虑问题不再墨守陈规,常靠创新思维突破案件难点。所以在庭审时,更有据可依,更容易取胜。

所以说,尚欠缺经验的年轻的法律人作律师会更俏。诉讼经验、社会经验丰富的法律人作法官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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