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人物:孙洪林:我要不愧于律师人大代表的称号
日期:2008-01-25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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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7年底,我荣幸的当选为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这是人民给我的一种莫大的荣誉,在激动和荣幸之余,我也看到了在代表荣誉的背后是一种责任和压力。人大代表是选民依法选举出来的,代表的是人民的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有效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定职责,真正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不仅是对人大代表的法律要求,也是时代发展与广大人民群众对人大代表的基本要求。这虽然使我感觉自己身上担子的沉重,但压力就是动力,这也激发了我为人民服务的热情。
在担任市人大代表前,本人曾担任闸北区两届政协常委,一届区人大代表。因为生在闸北,长在闸北,工作在闸北的缘故,我对闸北区的区情民意较为熟悉,所以曾多次提出各项提案和书面意见,其中就闸北区的依法动拆迁及不夜城地区的治安等形成书面的意见,反映到有关部门,并得到领导的回复和肯定。此种积极有效的参政议政,不仅没有影响我的日常工作,相反结合本人的专业法律工作经验,通过对闸北区的经济建设和法治环境的完善献言献策,使我的律师工作更能服务于民,保障于民。
由于市人大代表是各行各业的精英,市人大代表考虑的是整个上海市的经济文化建设和完善,对市人大代表的政治素质、参政议政等能力要求也更高。好在上海市人大首次为增加新当选的市人大代表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代表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对新当选的代表进行了一次集中初任学习培训。同时在此次培训中还颁发了第十二届人大代表履职事迹材料汇编,并着重学习了该汇编。本人通过学习上届代表的履职经验,尤其是上一届人大中的律师代表参政议政的经验,感触颇深,对我今后更好的履职,具有一定的借鉴作用。成为市人大代表之后,我综合自己之前参政议政的经验,使自己不仅是一位替老百姓伸张正义的律师,更是一名要为群众讲实话,做实事的人大代表,对自己的要求将更进一步,着眼点也应由闸北区扩展到上海市,以全市人民的利益为已任。我要把自己在律师工作中了解到的有关情况,通过代表参政议政的途径向有关机关反映,提出建议,促进司法工作的进一步完善,为社会的和谐及稳定贡献一个代表的绵薄之力。由于本人是一名为老百姓提供专业房地产法律服务的律师,十多年诉讼经验的累积使我在规范和完善动拆迁及房地产开发等方面有自己独道的设想。本人将以此为点提出议案和书面建议,从而能为促进上海城市健康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同时我也可以通过平时的日常工作和生活,汲取身边百姓的各方民意,作到真正的代表人民,人民代表,不愧于律师人大代表的荣誉,不愧于律师人大代表的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