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市消费者协会为了更好的维护消费者权益,最大限度的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于2007年10月20日,成立了“新乐市消费者协会律师援助工作站”。
其职责是:
1、负责消费者的法律咨询服务;
2、对弱势群体的消费者,无偿提供法律帮助;
3、为消费者提供建议、帮助消费者制定维权方案、指导消费者获取证据、引导仲裁最大限度帮助消费者维权;
4、实行联席会议制,充分发挥律师团作用。积极利用调查调解、提请鉴定、专家论证、反映建议、支持诉讼、揭露批评等手段使权益受到损害的消费者能够得到较为充分的援助。
5、对消费有关的霸王条款进行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