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被告人来说,最关心的是法院将如何对其判处刑罚,如果将被告人的赔偿态度、程度与其悔罪表现有机联系在一起,并进而减轻甚至免除其刑罚,那么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赔偿的积极性将大大提高。即使被告人处于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境地,他的近亲属也会想方设法来积极赔偿,无形当中扩大了附带民事诉讼赔偿义务人的主体范围,这对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合法权益的实现是非常有利的。在审理过程中,促成双方调解结案,对双方当事人而言无疑是一种双赢的结果。对法院而言,被告人当庭履行完毕的,则不用进入执行程序,即使是约定将来履行的,案件的执行难度也会大大降低。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