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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生练代表:立法根治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

    日期:2008-03-12     作者:张春莉    阅读:1,170次
    “我国的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偏高状况已达20余年。据国家统计局2006年人口变动抽样调查显示,出生人口性别比从‘五普’的116.9上升至119.25(正常的出生人口性别比应该在103—107之间)。”为此,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副省长郭生练建议在刑法中增加“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罪”。

郭生练说,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根本原因是重男轻女观念、社会保障尤其是农民的养老保障不健全。B超、染色体检测等现代技术以及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的普及和滥用,为一些人选择性别生育提供了条件,这是导致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直接原因。由于缺乏刑罚打击“两非”(即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总体情况不容乐观。在目前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偏高的严峻形势下,继续呼吁修改刑法加大对“两非”打击力度十分必要。为此,他建议,违反国家规定,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以营利为目的,为十人以上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的;(二)导致三人以上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后果的;(三)非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四)因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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