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矛盾调解化解(ADR)研究委员会2011年工作总结

信息来源:无  时间:2012-03-24  作者:无

一、广泛征求意见,确定三年工作计划

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三年工作计划和2011年工作重点草案。2011年6月22日,召开第一次主任会议,讨论并通过了研究会三年工作计划及今年工作重点。与会主任委员对今年各项工作进行了分工,分头负责、协调配合。

2011年7月27日下午,研究会在上海律协第三会议室召开成立后的第一次全体会议。会上,委员们就三年规划及本年度重点工作进行了热烈讨论,并针对今年的工作部署进行现场报名,各委员纷纷积极报名参与。

研究会以“化解社会矛盾,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任务为目标,确立了三年工作思路:服务宗旨,形成合力,建立研究机制;总结经验,组织交流,分享丰富成果;研究法律,解决难题,探索调解规律;培养队伍,树立品牌,共享研究成果。研究会将以科学的态度进行ADR机制理论研究,以务实的精神进行ADR机制实践运用,重点在预防与化解信访矛盾的成功经验的总结、经典案例的编写、客观规律探索和有效机制的形成、专业队伍的培养、业务领域的开拓、良好品牌的树立等下真功夫,做大文章。

二、与信访办沟通,研究今年工作重点

主任、副主任根据信访形势与任务,多次及时与市信访办沟通,就信访终结事项、信访值班事项、今年培训事项和专业律师队伍建立进行了专题研究,并确定了今后的合作意向。

三、进行调查摸底,拟建三支专业队伍

研究会根据今年工作重点,通过调查摸底,初步形成了三支专业律师队伍,包括信访矛盾调解化解队伍、信访听证员队伍、应对突发事件队伍。队伍组建后,可随时应对各类信访代理或其他突发事件的专业律师服务要求。

四、参与各种调研,探索律师服务规律

研究会成立后积极参与各种调研活动。一是参与了市政协召开了的律师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化的调查研会;二是参与了政法大学的人民调解研讨会;三是参与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举办的第九届律师研讨会。在会上,召开了上海律师积极与化解信访矛盾的做法,得到了各届的好评。

五、收集法律法规,形成信访法规目录

为统一、规范全沪律师在信访法律服务,以编制信访法律法规汇编,为信访律师提供相关操作指引及法规指导作准备,进行了信访法律法规目录的编制工作,为下一步编制信访法律法规汇编打下了基础。

六、围绕重点事项,开展律师专题培训

(1)2011年7月27日下午,研究会邀请了市委市信访办接待处吴志中处长讲课,吴处长对目前上海信访的类别、特点及原因做了深入阐述。与会委员均表示受益颇多,并希望此类培训能够系统、深入地持续开展。

(2)应广大律师要求,12月8日—9日,研究会与律师学院合作在青浦律师学院举办信访终结培训班,并邀请市信访办领导及沪上知名律师授课。培训课上,首先,由市信访办副主任王剑华同志及信访办复核办主任吉宏伟同志就信访终结和信访终结的程序事项进行了形势分析及政策指导。之后由邵曙范、江净、胡贤德、王小咪、刘雨修五位律师分别就信访矛盾化解的实践与思考、实现四个转化,开拓信访矛盾“核查-化解”法律服务业务、律师在信访终结听证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律师非诉调解各类纠纷的实用技巧、动拆迁信访案件核查分析评估的法律分析等不同方面作了精彩的主题演讲。期间,在江净律师的组织下,利用晚上休息时间,组织参加培训的部分律师针对信访事项代理中的律师作用及操作实务等方面进行座谈。

通过此次培训,研究会还就信访矛盾化解终结程序的作用、律师参与信访矛盾调解作为第三人或信访代理人等法律问题进行了探讨,同时还对2012年的工作提出了宝贵建议。

 

2012年工作计划

 

一、律师信访工作调研,对各区县律师参与调解、化解信访矛盾工作每年有重点地进行一次调研。

调研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机制、参与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队伍、案件数量、化解方式、化解效果,化解经验、信访矛盾分类及特点、典型案例、律师收费标准和方式等。

调研方式:由全体委员分成五到六组每组分别对口二个区县调研,最终汇总形成调研报告。

二、与信访办联合对本市突出信访问题进行调研

鉴于目前我国处在社会矛盾凸显期,就市领导关注的,突出信访问题,研究会与市信访办联合进行调研。

三、组建三支队伍:信访矛盾调解化解队伍、信访听证员队伍以及应对突发事件队伍。可将区里的现有信访接待人员进行统计,市级的从中进行筛选;三支队伍人员可以交叉;调解队伍和信访员队伍可以以自己报名及律工委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突发事件应急队伍再从中挑选;可联系市应急办组织相关人员培训。

四、充实研究会人员:有5个区还没有律师参与,能否主动邀请这些区的律师参与本研究会,除了主任委员建议再扩大参与人员,把工作做实。

五、组织研讨:

(1)以律师协会层面做一次论坛,仅限于上海范围,在律师参与调解化解信访矛盾工作做的比较好的区县,召开一次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律师参与调解化解矛盾工作研讨会

(2)与市信访办联合就双方共同关注的热点召开一次研讨会。

六、编写案例

编写一本《上海律师调解化解矛盾案例选》方式可由每个区县编五至十例,或由广大律师投稿,研究会委员应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