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政府将开放法律服务业和采纳“全面检讨法律服务业委员会”的其他建议,律师公会昨天发布文告阐明立场。
它说,它明白开放本地法律业有经济效益,但也希望日后改革的方向和速度能更明确,这将有助律师们进行策划。
公会认为,最后一次对合资律师事务所的检讨是在前年。当时提出的改革有限,特别是针对扩大外国律师事务所的服务范围。
它说,上一回的改革建议,今年6月才推行,昨天宣布的建议有更多改变,意味了开放步伐的加速。
另外,它表明任何处理新加坡法律事务的律师,必须是律师公会成员,并受公会管制,就像香港和英国的律师。
它对外国律师事务所聘请来处理新加坡法律事务的新加坡律师,只须向总检察署登记的建议表示关注。
不过,针对副总理兼律政部长贾古玛教授允许律师公会和总检察署可联合管制这些律师,律师公会表示欢迎。
至于以纪律审裁庭取代四人纪律委员会,律师公会觉得这个建议值得商榷。尽管负责纪律审裁庭的是极具资格的退休法官、司法委员或高级律师,但其他国家的做法都是由三人组成的委员会审理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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