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粽子和找律师
日期:2006-07-30
作者:新民晚报
阅读:2,510次
买粽子和找律师,这两件风马牛不相及的事,在越来越激烈的竞争社会和越来越完备的法治社会中,却有着某种共同之处。
据媒体报道,2005年之前,由于没有粽子的行业标准,市场上的粽子质量良莠不齐,有的粽子标名为“大肉粽”,其实里面的肉馅很小;还有人在粽子里使用禁用的添加剂,损害了消费者的身体健康。2005年,中国商业联合会公布了《国家粽子行业标准》,对粽子生产的技术要求、标签、包装,甚至感官指标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从此,消费者就可以参照这个标准来挑选粽子啦。
我担纲“东方大律师”的节目主持人,已经与律师打了十年的交道,见识了上海滩各色律师,也见证了上海律师这十年的发展过程。我认为律师是建设法治社会的重要角色,为普及法律知识、为唤醒公民法律意识做了大量工作。但是,也有些律师,就像号称“大肉粽”,里面肉馅却很小的粽子一样,虽然包装得很漂亮,却名不符实。也有的律师老老实实为当事人服务,认认真真为当事人办事,却没有什么名气。甚至一些满口大话包赢官司,先把律师费收进的律师,因为创收高,却被誉为“大律师”,或者自称“大律师”。由此让我思考:什么样的律师才是好律师?什么样的律师才是老百姓心目中的大律师?
在当今的市场经济和法治社会中,律师本身的标准应该是什么?这些标准应该规范、明确、有可操作性,让市民百姓一看就懂,使律师行业产生良性的有序竞争,也让律师能更好地为建设法治社会服务。
我想,通过这次“东方大律师”标准讨论和评选,可以为制定律师行业标准作一些有益的探索,促进法治建设的进步。让我们把货真价实的、认认真真为市民百姓服务的、有人格魅力的律师选出来,命名他们为“大律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