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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通知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举办“合同与法律咨询文书制作及国际商务谈判技能讲座(第二期)”和“新加坡仲裁讲座”的公告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日期:2003-03-04    阅读:5,796次
制作高水平的合同与法律咨询文书是衡量律师业务能力的重要标志之一,一个粗劣的法律文书将严重影响律师事务所的声誉。为帮助我国律师抓住入世带来的机遇,提升律师业务能力和竞争力,促使入世后广大中国律师能够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开拓法律服务市场,更好地满足国内外广大客户的法律需求,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曾于2003年1月8日至11日在北京举办了“合同与法律咨询文书制作及国际商务谈判技能讲座”,广大律师对该讲座极感兴趣,踊跃报名,最后共有近五百名律师参加学习;同时,我会工作人员通过教学现场及事后调查得知,参会律师普遍反响极好,并对会议提供的材料评价极高,认为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因各种原因,部分律师当时未能报名参加讲座,为避免大家错失学习良机,同时也应广大律师要求,全国律协定于4月2日至5日举办第二期“合同与法律咨询文书制作及国际商务谈判技能讲座”(以下简称“合同讲座”)。讲座仍邀请世界十大律师事务所之一――路伟国际律师事务所(Lovells)北京代表处主任合伙人吕立山先生(Robert Lewis,有在中国工作近十年的经验)及英国诺丁汉法学院专家主讲。 根据对上期参会律师的调查反馈,本期讲座仍将突出实务性与操作性,由具有丰富执业经验的律师讲解法律文书制作和国际商务谈判流程与技巧,重点在国际大型律师事务所常用的起草法律文书工作流程,并将结合实际项目案例(合资和技术转让项目)对最佳工作流程进行演示;在立足我国实践的基础上,帮助我国律师汲取国外先进经验。本次讲座继续提供相应的中英文资料及合同通用条款中英文范本,并进行逐条讲解。授课采用中英文互动方式进行,同时为学员提供课堂练习机会,在讲授法律实用技能的基础上,充分调动学员的主动性。本次讲座将发给40课时的结业证。 讲座主要内容: 本次讲座的授课内容不仅对希望开拓涉外业务的律师适用,而且授课教师所表达的起草合同与法律咨询文书及国际商务谈判的思路和技巧对主要办理国内案件的律师提高执业技能也具有借鉴意义,包括: •制作优秀法律文书的基本要求 •法律咨询文书的类型和制作流程及技巧 •法律调研与咨询文书/合同起草之间的互动关系 •合同起草的方法论、常见错误分析 •合同起草流程及技巧 •基本合同条款讲解 •项目文件起草工作流程概论 •具体案例流程剖析(合资项目和技术转让项目) •国际商务合同谈判概述 •国际商务合同谈判流程 •国际商务合同谈判技巧 同时,在涉外经贸纠纷中,仲裁是极为重要、也是应用极广的一种争端解决方式。在众多仲裁地中,新加坡是我国涉外经贸关系中当事人选择较多的仲裁地,因此为帮助广大中国律师了解新加坡仲裁的相关内容及特点,指导律师如何在国际商事交易中订立仲裁协议和处理有关新加坡仲裁的案件,同时也为广大律师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节约律师的往返费用,降低学习成本,全国律协将在4月6日举办为期一天的“新加坡仲裁讲座”,届时将有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专家到会演讲。演讲人包括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执行董事兼注册官洪仰东、Allen & Gledhill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应龙、Khattar Wong & Partners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力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王生长副主任、外交学院卢松教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刘郁武副处长等。本次讲座将发给10课时的结业证。 讲座主要内容: •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及其在案件管理方面的新发展 •如何拟定有效的仲裁协议 •仲裁裁决在新加坡的执行情况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及其机构仲裁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有关拟定仲裁协议的情况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程序 •仲裁裁决在中国的执行情况 以上两次讲座可以任选其一,也可同时兼报。 注册时间:(1)合同讲座:2003年4月1日;(2)新加坡仲裁讲座:2003年4月5日;(3)同时兼报:2003年4月1日。 注册和讲座地点:北京中苑宾馆(西直门外高粱桥斜街18号) 可乘地铁至西直门站下车转乘16路、933、16路支线、运通103路、运通105路、运通205路等公共汽车北方交通大学下车。 讲座注意事项: 一、讲座费用: (1)合同讲座:全国律协会员和实习律师(报到注册时以律师执业证、律师实习证为准)1200元,其他人员1800元。为鼓励参会者提前交费,凡在2003年3月20日之前交费者,交费标准为全国律协会员和实习律师1100元,其他人员1600元;因故不能到会者,全国律协会员和实习律师退款1000元,其他人员退款1500元。 (2)新加坡仲裁讲座:200元/人。已参加“合同讲座”的学员,参加“新加坡仲裁讲座”的费用为150元/人。 本公告所称“讲座费用”包括会议费、会议资料费及相应讲座期间的午餐费。会议期间晚餐自理,住宿可由会务组代为预定,费用自理(153元/人/床/送早餐,286元/标准间/天/送一人早餐)。如需住宿请在报名表上注明并尽早传真全国律协培训部。 二、交费方式:可在2003年3月20日之前通过银行电汇方式交费(请在汇款单上注明律师事务所名称和参会者姓名,并传真至全国律协培训部,注意:谢绝邮局汇款);也可在报到注册时交费。请注意“合同讲座”中两种交费方式的差别。 三、报名方式:请将所附报名表(本表复印有效)传真或寄至全国律协培训部,注意报名确认以收到全国律协培训部传真回执为准。 四、讲座报名截止时间:2003年3月25日(注意:因会场有限,全国律协将根据报名时间先后确定可参会人员名单) 联系地址:北京东城区东四十条24号青蓝大厦501A室(100007) 联系人:马玖之、李鲲 联系电话:(010)84020218 联系传真:(010)64056110 E-mail:cle@acla.org.cn,acla@sina.com 户名: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开户行:北京商业银行红星支行 帐号:03304001201051230―69
二○○三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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