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法治聚焦

法治聚焦

杭州拟立法封杀 含“瘦肉精”肉制品

    日期:2007-08-30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阅读:1,578次
    杭州将从源头封锁含“瘦肉精”的猪肉以及家畜制品,以保证餐桌安全。昨日,记者从杭州市法制办获悉,《杭州市家畜及家畜产品禁用药物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在进行网上立法听证。办法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收购、加工、销售含有禁用药物的家畜及家畜产品。家畜生产者必须对包括采购、养殖等环节的质量安全负责。外地输入的家畜产品,须随货同行禁用药物检测合格证明。如被发现未持有应随货同行的禁用药物检测合格证明,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最高可处5万元罚款。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