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律协民事业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第八届中国民商法实务论坛的通知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日期:2006-06-19 阅读:4,654次
各位论文作者、各位律师:
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业务委员会(下称民委会)筹备的第八届中国民商法论坛7月8、9日在沈阳召开,会期共计二天。经事先在全国律师中征集论文,现已收集到论文共计220多篇,论坛召开时将编印成册。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坛报到及注册
第八届中国民商法论坛于 7月8、9日两天在沈阳召开,代表报到注册时间为7月7日,报到地点:沈阳市苏家屯区梧桐大街2号绿岛森林公园有限公司白宫宾馆(电话:024-89579797)。欢迎已向论坛提供论文的作者以及全国广大律师参加论坛。报名时间截止至今年6月25日。与会代表注册、会务费每人计800元(交通住宿费自理),在报到时缴纳。报名办法:直接与论坛设在沈阳市律师协会的秘书处联系。联系人:代惠、刘洪纪,电话:(024)31315099、31315090,传真:(024)22827654。
二、第八届中国民商法实务论坛主要议程
7月8日上午:论坛开幕式(时间约1个小时含拍集体照)。
大型专题辩论(时间约2小时)。
主题:《物权法》是否应以保护私有财产权为宗旨
7月8日下午: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商品房买卖的操作指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征地拆迁操作指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国有企业改制与公司治理业务操作指引》三个操作指引(讨论稿)为主题分三个分会场进行专题讨论(时间约1小时);
分组交流论文,并推荐7月9日上午在大会交流论文作者(时间约2个半小时)。
7月9日上午:以大会形式进行论文交流。(时间约1个半小时)
大型主题辩论(时间约2小时)。
主题:土地储备制度的功过与是非。
7月9日下午:交流对三个操作指引讨论的修改意见;
民委会刘晰副主任对会后继续对三个操作规程征求修改意见的要求;
民委各位正、副主任集体就论坛发展接受媒体记者采访;
民委会主任朱树英对本次论坛的举办及经验教训作评述;
第九届民商法实务论坛申办单位提出申办报告并决定下届论坛申办单位;
颁发优秀论文获奖者证书;
全国律协领导讲话;
闭幕式。
三、其它有关事项:
1、关于会议住宿及宾馆:
本次论坛和民委会年会的与会代表计划统一安排在沈阳绿岛宾馆,双人间标准260元/天(含早),单人间标准280元/天(含早),梧桐阁双人间标准220元/天(含早),三人错层套间标准330元/天(含早)。请与会代表报名时注明。
2、本次论坛中的代表活动涉及事先报名的事项及安排为:
(1)为了便于掌握到会率及住宿要求,请各位代表在2006年6月10日前将回执传真于大会秘书处。
(2)凡自愿参加两场主题辩论或自愿参加《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征地拆迁操作指引》讨论的委员,请在2006年5月15日前向王才亮委员报名。联系方法:010-51251741,手机:13366150901。
(3)凡自愿参加《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商品房买卖的操作指引》讨论的委员,请在2006年5月15日前向刘晰委员报名。联系方法:0771-2100251,手机:13807813410。
(3)凡自愿参加《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国有企业改制与公司治理业务操作指引》讨论的委员,请在2006年5月15日前向徐永前委员报名。联系方法:010-84476600-171、172。
3、年会和论坛的最后确定议程以报到时的文件为准。
特此通知。
全国律协民事业务委员会
2006年5月10日
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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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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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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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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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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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桐阁双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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