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寄出湖南首份“工资支付令申请书”
日期:2008-01-02
作者:龚芳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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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健,依据《劳动合同法》向长沙市芙蓉区法院寄出了湖南首份“工资支付令申请书”。申请书的申请人是刘先生,被申请人为湖南省某研究所。
刘在申请书上请求法院发出支付令,督促被申请人给付工资635元。
据李健介绍,过去劳动者遇到单位欠薪时,如果选择维权渠道,第一步先调解,再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而先仲裁是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一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逾期不作出裁决或不予受理,当事人不服再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院不予受理。而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对此进行了完善,能有效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