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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考前培训班招生简章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日期:2006-04-20    阅读:5,441次

上   海   政  法  学  院
上海市中小企业生产力促进服务中心


        上海政法学院(原上海大学法学院、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是隶属于市政法系统独立设置的本科院校,是上海规模较大,法律、知识产权、经济、管理学科师资力量齐全,综合办学实力较强,以培养应用性、复合型法律人才和管理人才为办学理念的法律院校,是上海多年同时承担国家级两大法律执业资格考试辅导培训的唯一机构,也是上海市人事局指定的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正式报名机构。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举行2006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通知》(国知发法字[2006]10号)精神,面对新一轮社会经济的大发展和国家、上海实施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发展战略以及“世博”发展的机遇带来的对知识产权人才紧迫需求的大背景,针对专利代理人“紧缺、断层”现状和成为“朝阳职业”的发展趋势,把握今年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行重大改革的机遇和特点,应广大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专利代理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从业人员的要求,我院积十年来举办法律专业资格考试辅导之经验,与上海市经委所属的上海市中小企业生产力促进服务中心(即上海中小企业总会)联合,面向社会推出2006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考前培训项目。
        一、培训对象
        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掌握一门外语和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包括各企事业单位从事知识产权管理、代理工作或从事科研和技术开发的人员以及今后希望改善知识能力结构、从事专利管理或代理工作的其他人员。
        二、 培训师资
        辅导经验丰富、能胜任应试型培训的法律和知识产权方面的专家和资深专利代理人。
        三、该考试主要特点与我院培训特色
        ●复合型人才培养结构、含金量高:该考试旨在培养受社会欢迎的复合型紧缺专利代理人才,内容涵盖专利法律知识、相关法律知识和专利代理实务三大知识和能力结构模块,既理论综合性广,又实践操作性强;既是考证,又重实务能力培训;既培训法务能力素质,又提高专利代理和管理能力;既可专门从事专利代理、管理工作,又可担当中高层经营管理岗位;既能提升职位的含金量,又能作为人才流动谋求高薪的有效依据。
        ●与专利管理工程职称系列密切相关:为了加快推进上海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上海市人事局和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已于2006年2月24日下发《上海市专利管理专业工程技术人员任职资格暂行办法》,决定将“专利管理工程师”纳入上海市专业技术职称系列,分为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三个级别,从而为从事专利代理和管理的人员提供了法定的上升、发展空间。
        ●良好的“上政”品牌:因连续多年组织的国家司法考试和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培训获得较高的通过率,积淀形成了“上政”培训品牌;
        ●优化培训模式:培训计划科学合理、培训方式体现应试应用特色,突出考试重点、难点、疑点,结合法条、案例加深剖析,旨在提高学员应试应用能力。
        四、辅导科目、开班日期、培训费用
        1.考试规定科目:中国专利法律知识、相关法律知识、专利代理实务。
        2.上课时间:5月下旬—8月,双休日一天和平时1—2个晚上授课。
        3.培训费用:3000元(不含教材费),报名费20元。凡在4月30日前(周日)来报名的,享受培训费九五折的优惠。
        五、 报名办法、报名日期、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 自4月12日起每天9:00—11:00,13:00—16:00,额满为止。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一寸近照二张以及培训费、教材费前来报名,并预订统编教材(也可先从我院校园网http://www.shipl.edu.cn下载表格填写,但须到现场注册、缴费)。
        2、报名地点及电话:上海市中小企业生产力促进服务中心(即上海中小企业总会)(又是上课地点):徐汇区大木桥路108号612室(近肇家浜路口),电话:64220834、64220829(网址:www.1128.orgwww.ssme.gov.cn)交通:轨道4号线、41、43、45、72、89等。上海政法学院继续教育部:徐家汇蒲汇塘路99号东楼109室(近漕溪北路口),电话:54256766、64277796、64278896;交通:轨道1号线、3号线、4号线万体馆站,02、15、42、43、50、56、87、92、93、111、122、946、205、218、401、703、732、820、824、830等。
        六、友情提醒:考试报名日期为5月10日—6月30日(考试日期为2006年11月4—5日在南京等12个考点城市同时进行)。
附件:
        1、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举行2006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通知》(国知发法字[2006]10号)
         2、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上海市专利管理专业工程技术人员任职资格暂行办法》
        3、《2006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推荐书目》
        4、《上海政法学院2006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辅导班学员登记表》


上海政法学院继续教育部
上海市中小企业生产力促进服务中心
200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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