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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度假村老总骗取1.4亿元 法院一审判决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日期:2007-09-10     作者:法制日报    阅读:2,129次
    一度假村老总蔡羽与秘书黄英、无业人员陈梁,在无经营及归还能力的情况下,伙同两名银行员工韩巍、李忠以支付中间人高额息差、好处费的方式,采用伪造贷记凭证、支票、业务委托书等手法骗取四家企业存于银行的近1.4亿元资金,造成巨额资金无法归还。近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金融凭证诈骗罪、票据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蔡羽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相同两项罪名判处被告人李忠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160万元;判处被告人黄英有期徒刑19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18万元。以金融凭证诈骗罪、票据诈骗罪、伪造公司、企业印章罪判处被告人陈梁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180万元。以金融凭证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韩巍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40万元。追缴赃款发还各被害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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