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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通知

上海市律师新春交响乐会领票办法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日期:2004-12-23    阅读:2,595次
市律协定于2005年1月16日在浦东东方艺术中心举行2005年新春交响乐会,由上海歌剧院交响乐团演出,指挥:张国勇 欢迎律师中交响乐爱好者前来聆听。具体领票办法如下: 一、领票对象:须是在本市注册的律师事务所。 二、领票手续:领票人需凭律师事务所介绍信领取。 因剧场座位所限,规定10人以下的律师事务所可领取4张票, 11-30人的可领取6张,31人以上的律师事务所可领取10张(以2004年参加年检注册并公告的人数为准),先到先领,发完为止。 三、领票时间:1月6日-1月7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0-5:00 四、领票地点:市律师协会中山西路1538号501室会员部 联系人:黄嘉、王梁 联系电话:54242585 传真:54242582 上海市律师协会 二00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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