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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通知

“2005年世博会与法治化论坛”征文通知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日期:2005-09-13    阅读:2,310次


为及时解决办博过程中所遇到的法律问题,推进上海城市法制化进程,完善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世博会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和上海市法学会共同发起举办“世博会与法治化论坛”。 2004年5月,首届“世博会与法治化论坛”在上海成功举行。
2004年12月1日,国务院制定的《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正式生效。在该条例施行一周年之际,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上海市法学会将于2005年12月中旬共同主办第二届“世博会与法治化论坛”。论坛采取以文赴会的形式,诚请法学界、法律界、企业界和政府有关部门的专家、学者踊跃撰文,参加第二届世博会与法治化论坛。
本次论坛具体要求如下:
一、论坛主题为“世博会标志及展品的知识产权保护”、“世博会市场开发中的法律问题”(以世博会标志许可使用和赞助为主)。论文可围绕相关法规的比较、案例分析、标志管理实践经验、赞助双方权利义务厘定、签订特许合同的实践经验等主题展开讨论。下设参考选题若干。
二、论文要求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字数在5000字左右。
三、论文征集截止时间:2005年10月31日。
四、主办方将在应征论文中评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及优秀奖若干名。 获奖论文入选2005年卷《世博法治论丛》(书名暂定)。
五、论文来稿请用A4稿纸打印并附盘片,寄至上海市昭化路490号上海市法学会研究部,邮编200050;或发电子邮件:slsrd@sohu.com。来稿请注明“2005年世博会与法治化论坛”论文征稿。
联系人:陈冬沪、王健
联系电话:021-32120700转241;021-32120832

“世博会与法治化论坛”征文参考选题(不限于以下选题,具体题目可自拟)
《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中“备案”程序的效力和法律意义
《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中“商业目的”使用的具体含义
世博标志特许经营是否适用《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历届世博会为保护知识产权所采取的措施简介
对保护赞助商权益、打击隐性市场的几点建议
各国有关大型项目赞助的法规和政策比较
特许经营中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特许经营中的第三人责任问题
世博会知识产权的海关保护
世博会知识产权的行政保护

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上海市法学会
2005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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