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快速登录
会员帐号登录
操作指引
登录中
执业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字母小写)
密码
大写锁定已打开
中国律师身份核验登录
中国律师身份核验操作指引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
忘记密码?
|
会员须知
“上海律师”手机APP扫码登录
会员须知
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切换新版
协会介绍
行业党建
行业资讯
业务研究
律师文化
会员服务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首页
>>
实习人员管理
>>
常见问题
实习通知
实习公告
实习动态
常见问题
相关法规
文件下载
实习指南
常见问题
港澳台申请人员如何填写存档机构及编号
日期:2013-09-29 阅读:7,724次
问:我是港(澳、台)的申请人员无法提供相应的存档机构名称以及编号,网上申请时该如何填报?
答:存档机构填你所在地的名称,编号用你港(澳、台)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填写即可。
*附件列表(点击下载)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