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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协召开十届三次理事会

    日期:2015-10-23     作者:办公室    阅读:7,175次

        10月22日下午,市律协召开十届三次理事会。市司法局副局长王协、律管处副处长忻峰出席会议。市律协会长俞卫锋主持会议,副会长周天平、管建军、邹甫文、王嵘、潘书鸿、吕琰等共28位理事出席会议,6位理事委托其他与会理事表决有关事项。监事长钱翊樑以及2位监事,部分区、县律工委主任,副秘书长陈东、刘小禾、王旭峰和秘书处各部门主任列席会议。

        会议的主要内容:讨论并通过市律协秘书处班子调整事宜;讨论并通过《上海市律师协会复查工作规则》;讨论并通过关于启动修订《上海市律师协会章程》工作的建议;通报业务研究指导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和保障律师权益工作等有关情况。

         会议首先通报了市律协党委及秘书处班子调整的情况。

        市律协副会长潘书鸿向会议介绍了《上海市律师协会复查工作规则》(以下简称《复查工作规则》)修改的背景,市律协复查委员会主任张鹏峰就提请审议《上海市律师协会复查工作规则(试行)》草案从规则制定的必要性、规则草案的制定过程、复查工作规则的主要内容三方面向会议作详细说明。与会人员对《复查工作规则》草案展开热烈讨论,意见建议都具有建设性和实践性。会议原则通过《上海市律师协会复查工作规则(试行)》草案。

        市律协副秘书长王旭峰就启动修订《上海市律师协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工作向会议作了说明。鉴于目前《章程》的规定与《社会团体章程(样本)》存在一定差异,经过多次协商沟通,结合上海市社团管理局的要求,同时也根据上海市律师业发展的现状,拟启动对《章程》进行修订。会议确定了《章程》的修订原则和后续工作的方向。

        俞卫锋会长向会议通报了业务研究指导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以及保障律师权益工作等有关情况。

        钱翊樑监事长表示,十届理事会成立以来各项工作开展良好,面对许多律师业发展过程中遭遇的“瓶颈”问题作了深入思考并给出了解决思路。他希望在座的各位理事继续带头为上海律师业的未来发展建言献策。

        会议最后,市司法局王协副局长对本次会议讨论的议程作了梳理、总结。他还对全国律师工作会议召开后,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所做的工作和实施的具体措施提出要求,并对做好当前律师相关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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