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业务研究委员会2011年工作总结

信息来源:无  时间:2012-03-24  作者:无

2011年6月底,上海律协基金业务研究委员会成立。新一届基金业务研究委员会现有委员43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3人,另设秘书1人。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强律师担任基金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基金业务研究委员会以上海律协为依托,致力于服务上海地区基金业务从业律师,提高上海地区基金业务从业律师的业务水平。

在即将过去的一年中新一届基金业务研究委员会在李强主任的带领下在各个方面,尤其是业务研讨方面取得了富有成效的工作成果。

一、2011年1月18日,基金业务研究委员会围绕《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开展专题讨论会,委员们在会上从自身的专业角度出发对此修订草案提出自己的意见,会上大家充分讨论、畅所欲言,会后基金业务研究委员会内部从立法体例和具体条文两个方面总结出十七条修改意见并向市人大财经委提交了书面的修改意见书。

二、2011年7月30日,基金业务研究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上海律协第一会议室举行,会议讨论并通过了未来三年基金业务研究委员会的工作计划:(1)开展专业讲座和沙龙,增强专业素养。计划与律师学院合作开办关于基金业务的专业讲座,讲座主题主要包含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两个大的专业方向,届时会邀请知名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的投资人、管理人以及在基金业务执业领域享有盛名的知名律师出席讲座为大家讲解基金管理、运作及投资等操作过程中的理论和实务。不定期地组织研究会内部的主题沙龙活动,邀请基金公司高管及其他基金业务从业人员参加,每期沙龙提前设定一个主题,参与者可以在沙龙中畅所欲言,交流心得和经验。(2)加强外部交流,增加信息量。首先,加强与市律师协会内部其它研究会的交流;积极了解其他专业信息;其次,加强与政府部门,诸如上海市证监局、股权投资协会、上海市金融办等的交流和沟通,及时掌握行业政策信息。(3)创办专业期刊,服务从业律师。整合基金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及律师撰写的评论文章等作为每月一期的研究会内部期刊为从业律师执业提供参考。(4)抓住临时热点,积极开展讨论。在积极举办研究会常规活动的同时,针对出现的临时性专业热点话题和案例召开研讨会,分析事件背后的法律动因,解析案件牵涉的法律关系。

三、2011年8月15日,上海律协基金业务研究委员会内部期刊——《基金法律业务前沿》第一期问世。

该期刊在设计之初就定位于为基金业务研究委员会的委员们从事基金相关业务提供信息参考和业务指引,因此经研究会内部讨论决定采用以下的体例安排:(1)基金动态。主要摘录最近一个月内的基金行业发展动态。(2)政策法规。主要摘录最近一个月内的基金法律法规政策新动向。(3)学术前沿。主要收录基金业务从业律师对基金法律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成果。(4)协会动态。主要摘录最近一个月内基金业务研究委员会成员内外交流活动。

四、2011年10月16日,上海律协基金业务研究委员会内部期刊——《基金法律业务前沿》第二期问世。

五、2011年12月6日,上海律协基金业务研究委员会邀请协力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张讷律师在上海律协35楼报告厅做了题为“私募股权投资法律实务”的专业讲座,讲座受到委员以及其他律协律师的热烈欢迎。

六、2011年12月23日,上海律协基金业务研究委员会邀请亚商资本投资总监张新鹏先生在上海律协35楼报告厅做了题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涉及的法律问题探讨”的专业讲座,张先生从投资人的角度出发用鲜活的投资案例讲解了私募股权投资过程中所涉及到的一系列法律问题,讲座受到广大参与律师的热烈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