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积极推进“法进学校”工作 努力提高广大师生法律素质
日期:2007-07-19
作者:中国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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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五五”普法工作启动以来,区法宣办与区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区关于开展“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进学校”活动的有关精神,以强化青少年法制观念为重点,围绕“知荣辱、讲文明、迎世博”的主题,广泛开展了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律素质,进一步推动学校法制宣传教育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努力为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校园法制环境和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基本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区法宣办指导区教育局及时制定了区教育系统“五五”普法规划,并且把“法律进学校”活动列为“五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工作内容。专门成立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并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供人力、物力、经费上的支持;另外,还专门安排法制宣传联络员,指导基层学校创造性地开展各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形成了党委总抓,宣传科牵头,人事科、基教科、德育科、未保办、教师进修学院干训部(师训部)等部门共同参与的法制宣传工作体系。
全区各中小学校也认真制定本校的法制宣传教育“五五”普法规划,及时调整和充实了学校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组成人员,明确任务,强化职责,把握好每学期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要点,落实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人员的培训,确保从事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人员准确把握“五五”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方法和工作重点,各校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所需经费能够予以支持与保障,确保工作正常开展。
二、区别对象,明确分层施教
对领导干部,区法宣办每年会同区教育局举办处级以上干部法制讲座,坚持完善教育局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建立考勤、考核制度,要求处级领导干部不定期进行法制宣讲。对于中小校的党政领导干部,主要利用党政学习报告会进行集体教育,2006年,区教育局以新的《义务教育法》实施和人大换届选举为契机,先后邀请专业人员分别对学校党政领导干部300余人进行了《义务教育法》、《选举法》的培训。
对全体教师,区教育局把对广大教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列入每周五政治学习的内容,组织全体学校领导和教师进行《教育法》、《教师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未保法》、《档案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组织教师进行“公民道德建设”的知识竞赛。每年对新教师在上岗前进行法制教育,每次培训8-12课时,以法来规范教师的行为,并进行书面考核。
对广大青少年,区法宣办、区教育局始终将法制教育作为青少年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知识结构和理解能力,确定不同教育方法;结合典型案例,运用具体材料,注重深入浅出。区教育局紧紧抓住课堂教学这一主渠道,以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为重点,除了统编教材中关于《民法》、《刑法》、《婚姻法》等内容外,还开展关于《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课程。各校还通过辅导报告、电教专题片、课堂教学、课外活动、社会实践以及举办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及仪式教育等多种形式,切实做好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此外,各校还充分利用校园法制宣传栏、学校广播、影视、黑板报、图书馆、网络等载体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创造良好的氛围。在师资配备上,除了有专职的思想政治课教师外,还聘请公检法司的同志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社区民警担任辅导员,指导青少年学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三、深入实践,注重增强第二课堂的实效
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和培养,关心他们的身心健康,预防违法犯罪,不仅校内要重视,同时要重视学生的校外生活。为此,区教育局从2001年开始共选派了133位专职教师深入街道居委充实了社区青少年教育工作力量,协助社区青少年法制教育责任区组织和开展了丰富多彩的青少年教育实践体验活动,形成了政法部门、地区、学校、家庭“四结合”的第二课堂法宣工作网络。
1、围绕主题,加强教育,形成特色。利用每年的寒暑假,围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在全区中小学生中开展了“法伴我成长”“法制夏令营”等一系列主题活动,积极发挥青少年学法、用法的主体作用,将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将学校法制教育与社区教育、家庭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利用“5.25交通宣传日”、“6.5世界环境日”“6.26国际禁毒日”“12.1世界艾滋病日”等各主题活动、纪念日和重要节日契机,在社区中安排开展了法律咨询、知识竞赛、文艺汇演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实效。
2、依托社区,形成网络,拓展阵地。法制责任区的教师和政法干部,在社区内主动对行为偏差的学生进行个别帮教,对区域内16-18岁的闲散未成年人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面对全体学生,他们运用法律知识,结合办案实例,在社区有针对性地对青少年作法制报告和进行座谈。举办家长学校,成立“法制教育讲师团”进行宣讲。讲课内容包括“遵纪与守法”、“青少年的自我保护”、“女青年的自尊自爱”、“家庭教育之利弊”等等。面对问题学生、特殊家庭学生的帮教,他们积极采用召开座谈会、个别谈心、家访沟通等方式,对行为偏差的问题学生进行细致的教育帮助,并发挥家长志愿者队伍的作用,将对个别青少年的帮教工作向家庭延伸,为学校法制宣传教育服务。
3、积极引导,丰富形式,强化自控。区教育局还为青少年提供课余活动的场地和内容,充实课余生活,并将此作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积极有效的措施。“330”工程的实施,寒、暑假工作力量的充实,使青少年学生活动的时间和空间得到落实。通过充分发挥社区教师的时间和空间优势,整合社区的各种教育资源,定期开展大量生动活泼的法治实践体验教育活动。如,学生在静安寺街道的“见习居委会主任”、“准楼组长”的实践活动中,通过参与调解居民纠纷、处理居委会的事务中增强社会公民意识和法制意识;参加曹家渡街道组织的“黑猫警长”的活动,学生们从小小法制宣传员和法制小记者的服务实践中,感悟到法制宣传的重要性。江宁街道的学生在“亲亲苏州河、看看垃圾填埋场”的环保实践活动中,进一步增强了环保意识。南西街道学生在“‘小红帽’”与文明同行、“当一天小交警”的实践活动中,既感受到了志愿者的“苦和乐”,又增强了自己交通法规的意识。石二街道的学生在“模拟法庭”的实践活动中,体会到“法在生活中”的真谛。
通过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使静安区广大教师、学生掌握了必备的基础法律知识,懂得了必要的用法途径,学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有了明显的提高,有力地促进和谐校园建设、法制宣传教育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为构建和谐新静安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