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前我省法律援助的资源有限、供需矛盾突出的实际情况,法律援助机构根据每年当地注册的执业律师名册和律师本人的选择,来合理调配法律援助任务,尽可能使每位律师平等地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律师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在本省范围内不受所在地域限制,履行义务的方式有三种,既可以办理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也可以到法律援助机构值班,还可以以资折抵援助,律师可自行选择。同时,省司法厅还将设立法律援助基金,支持贫困地区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据介绍,社会执业律师承办法律援助案件,是律师界扶弱济困、奉献社会的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