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司法局关于发放律考培训补贴的通知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日期:2002-08-02 阅读:4,104次
根据市司法局《关于对律师事务所录用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参加律考培训予以补贴的通知》精神,经审核,下列人员符合发放补贴的条件(名单附后)。请符合条件的人员于2002年8月6 日-9日9:00-11:00,携带本人身份证、律师事务所介绍信(需律师所负责人签名并盖章),到市司法局(吴兴路225号2107室)验证领取补贴。联系人:孙飞。 附名单: 乔文所:姜雯、张媛媛 阳光所:徐文淑 沪南所:陆怡红 振兴所:李顺成 金杜所:倪嘉华 九州所:蔡伟杰 新闵所:徐彬、喻曼、沈贝、乐佳 协力所:周乐多 凌云永然所:谈瑞琼、章雄杰 龙光所:钱芳、谢悦 申房所:候毅 天华所:茅婕 申达所:张磊、徐蔚骅 锦天城所:刘辉、杨韵娇、才卓、郁俊、韦臻 华鑫所:章澄 金马所;来岚、方舟 瑛明所:赵朔 国浩所:方杰 尚法所:李励 大道所:刘海娟 联合所:陈敏 汇理所:于龙涛 中怡所:顾滢璐、郑炜 中建所:杨文君 嘉诚所:肖一、卢惟元 李国机所:高颖 希望所:乔莺 天域所:费芸 金桥所:李书荣 北方所:杨轶菡 发展所:袁新忠 京达所:季寒磊 荣业所:沈伟、郭韧 华集所:李厚升 前和所:陈吉吉 集天城所:周惠影 四平所:沈燕 华力所:汪琴 华源所:杨永辉 中炀所:尤莉 汇业所:刘巍嵩 光明所:张恒 申江所:杨陈 志致远所:凌莉 康达所:王亚蕾、吴浩仑、陈蓉 中咨所:沈叶 罗顿所:胡蓓蕾 2002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