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5月5日,市人事局发布了《上海市2005年度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及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确定该考试报名时间为5月12日--17日。
上海政法学院(原上海大学法学院、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是隶属市委政法委,受市司法局领导的独立设置的本科院校,也是上海多年同时承担国家级两大法律类执业资格考试辅导培训的唯一机构。作为上海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点和辅导培训点,为帮助广大考生一次通过该考试,学院积多年来法律专业资格考试辅导之经验,现与国家司法考试辅导培训项目同步联动,全新推出2005年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培训项目。
一、辅导培训对象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工作经历的人员(不限年龄、职业、户籍等),包括国有大中型工商企业在职人员、非国有经济中小型工商企业以及其他单位等在职、聘用人员。特别适合:通过改善知识能力结构、希望成为复合型紧缺人才的人员;打算在企业中从事法律、经济、人力资源管理等相关工作的人员;拥有企业工作经历、实务经验丰富的人员;既从事过法律工作、又从事过经济工作的人员。(考试报名条件参见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
二、优势及特色
■内容少、难度低 该考试与国家司法考试一样同属国家级两大法务类执业资格考试,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所不同的是门槛相对较低,考试内容少、考试和通过难度远低于后者; 4个考试科目可以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且符合相关规定条件之一的,可免试部分考试科目,有利于节省职场人士精力和减少考试压力;
■复合型紧缺法务人才培养结构 该考试和培训目标是:培养受社会欢迎的复合型紧缺法务人才,内容涵盖法律专业和企业管理两大知识和能力结构模块,不仅理论综合性广,而且实践操作性强;既是考证,又重实务能力培训;既培训法务能力素质,又提高经营管理能力;既可专门从事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又可担当中高层经营管理岗位;既能提升职位的含金量,又能作为人才流动谋求高薪的有效依据。
■含金量高 不仅全国通用、多岗适用,而且可以聘任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并作为评聘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职务的必备条件。
■双重职能 我院是受市人事局委托实施考试报名和辅导培训双重职能的指定机构,因连续多年组织培训获得较高的通过率,积淀形成了“上政”培训品牌;
■专业师资团队 我院拥有一支辅导经验丰富、能胜任应用、应试型培训的法律、经济管理专业师资队伍;
一次培训,两张证书 我院与上海十大紧缺人才培训机构之一的上海市涉外法律人才培训中心联手协作,参加本项目四门科目培训,同时又参加该中心全部课程考核的、经认证后可另外获得由上海市组织、人事、教育、成人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印制颁发的上海市紧缺人才培训工程岗位(资格)证书。
三、考试报名时间:2005年5月12-17日,根据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的通知要求进行考试报名。
四、辅导科目、开班日期、培训费用
1、按照考试大纲的四个科目先后授课(利用双休日)。开班日期:《综合法律知识》:5月22日-6月19日;《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6月26日-7月24日;《企业管理知识》:7月31日-8月14日;《企业法律顾问实务》:8月21日-9月4日。并进行模拟考试和评析。
2、培训费用:每科目为420元(不含教材费),报名费10元。参加涉外法律人才培训中心课程考核的,另需支付费用计120元。五、辅导报名办法、报名日期、时间、地点
请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二张一寸照片以及培训费用前来报名填表,并预订统编教材(也可先从我院http://www.shipl.edu.cn下载表格填写,但须到现场注册、缴费)。
日期:自即日起9:00-16:30接受报名(双休日照常),座位有限,欲报从速。
报名地点:
1、徐汇区蒲汇塘路99号东楼109室(近漕溪北路口),咨询电话:54256766、64278896。
交通:轨道交通1号线、3号线、02、15、42、43、50、56、87、92、93、111、122、946、205、218、401、703、732、820、824、830等公交车。
2、大木桥路108号(肇家浜路口)上海中小企业总会培训部612室(周一至五报名),电话:64220834
3、闸北区汉中路8号601室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培训中心(周一至五报名),电话:63176438
六、考试时间:10月15-16日
上海政法学院成教处
2005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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