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协议内容,今后市公安局和市律师协会每年将就共同关注的有关法律实施、重大政策以及社会管理等方面的热点、难点、新类型问题适时沟通交流,共同开展调查研究,并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市律师协会将聘任数名公安民警担任律师执业维权顾问,市公安局也将聘任数名律师担任公安执法监督员。此外,三方还将共同建立区(县)律师工作委员会与区(县)公安分局律师人身权保护的联动处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