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法治聚焦

法治聚焦

陈共炎:推进《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条例》立法

    日期:2008-05-05     作者:申屠青南    阅读:1,322次
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董事长陈共炎日前表示,《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我国证券市场制度建设中的重大举措,结合贯彻学习这两部条例,保护基金公司将更加积极主动地履行投资者保护职责,近期将重点开展四方面工作。

一是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按国家政策加快被处置证券公司剩余个人债权收购和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缺口弥补工作。保护基金公司已经完成了90%的个人债权收购和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缺口弥补工作,下一步将会同有关各方一起抓紧推进遗留问题解决,在依法合规使用保护基金的前提下,争取在2-3个月的时间内完结收购工作。

二是配合日常监管开展证券公司风险监测工作。根据三部委的要求,保护基金在2007年就开始全面推进证券公司信息监测系统建设。2008年保护基金公司将进一步提升对证券公司的风险监测能力,加强非现场分析,通过对证券公司报送的各类报表等进行分析研究,监控证券公司的风险状况,对证券公司运营中存在的风险隐患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纠正机制。发现证券公司经营管理中出现可能危及投资者利益和证券市场安全的重大风险隐患时,及时提出监管、处置建议,帮助存在风险隐患的证券公司制订整改计划、措施,督促其落实,防止证券公司风险隐患损害投资者利益。

三是积极推进《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条例》的立法工作。该条例作为《证券法》配套的行政法规之一,与目前已经颁布的两个条例共同形成了证券公司监管和风险处置、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有机体系。该条例已纳入立法计划,除了对现行的保护基金筹集和使用办法进行完善外,在保护投资者权益等方面也将争取有所探索和创新,以为投资者提供更多、更好、更及时的服务奠定制度基础。

四是系统开展投资者教育和服务。保护基金作为投资者保护专门机构,有责任、有义务也有能力积极探索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具体措施。保护基金公司将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证监会领导下致力于构建由投资者调查、投资者教育、投资者援助、投资者偿付等组成的多层次、一体化、积极主动的投资者保护机制。这方面今年工作的中心任务是:加强投资者调查工作,建立常规化的证券市场投资者调查机制,及时监测证券市场变化,及时了解舆情民意,围绕市场投资者关心的热点问题和监管部门重点工作,为科学决策提供基本的数据支撑;成立中国证券投资者呼叫中心,建立投资者呼叫与投诉响应机制,增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互动,反映投资者诉求,为投资者答疑解惑、提供法律援助和公益诉讼,解决投资者实际困难和问题。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