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业务研究委员会2011年工作总结

信息来源:无  时间:2012-03-24  作者:无

2011年是第八届与第九届上海律协领导班子换届交接的一年,劳动法业务研究会继承了老委员们的专业精神和工作传统,为新一届劳动法业务研究委员会的工作开启了一个良好的开端。

一、委员换届,体现劳动法律服务的新气象

2011年5月,在第九届上海律协理事会的领导下,劳动法业务研究会进行了换届。众多优秀的劳动法专业律师积极报名参加研究会,最终经过九届四次会长会议讨论确定了五十五名新一届的委员名单。其中不仅有资深的前辈律师,也有新近脱颖而出的青年新锐,更多的是在业内各方面都为客户所熟知的知名劳动法律师。从新一届委员的名单可以看出劳动法律服务经过多年的发展和前辈律师的辛勤探索,已经初步形成了一支人员素质较高,具有良好专业化程度,并且具有良好年龄结构的劳动法律师队伍。这在全国的律师同行中具有很强的竞争力。

新一届研究会工作班子既有丰富职业经验的资深律师,也有在政府从事多年劳动行政经验的专业律师,将携手为研究会的委员以及上海律师界同行提升劳动法律服务的水准奉献力量。

二、加强律师内部业务交流,共同提升专业水准

研究会的工作不仅植根于劳动法专业,更在与同行的交流中汲取专业的养分。

4月29日,研究会携手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业务研究委员会共同举办了“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在劳动关系的法律碰撞交流会”。会议就网络高新技术企业常见的境外离岸公司股权激励是否属于劳动法规定的“特殊待遇”、如何处理高新技术企业与员工的竞业禁止纠纷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探讨。同时,就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中,电子证据固定与保全、电子证据搜集与调查等问题展开讨论。本次会议加强了律协各业务研究委员会间的沟通与连结,对于推动业务研究委员会的工作以及今后行业法律研究的发展有着一定的意义。

此外,研究会也和民委会开展交流合作,共同组织力量参与了全国律协民诉法修订案征求律师意见的活动,并承担了上海律协关于“涉外篇”的修订意见起草任务,还从劳动争议处理的视角提出了具有劳动法专业特点的修改意见稿。

2011年12月,为加强研究会委员间的相互联系,为所有委员提供更多业务交流的机会,研究会于江苏吴江召开2011年年会,会议同时举行“2011年度劳动法经典案例研讨”活动。活动鼓励所有研究会委员及劳动法业务律师积极参与,将日常业务中的经典案例整理成文,总结案件经过,提出焦点问题,分享办案经验。

三、加强对外互动交流,开拓律师视野

研究会有着与司法、行政、工会等相关部门良好互动的传统,2011年通过讲座、研讨会等形式开展了丰富的对外互动交流。

4月23日,研究会协同上海人才服务行业协会举办了“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理解与适用专题论坛”,上海市律师协会劳动法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律师以及市人才行业协会会员代表、中介师等共近200人参加。整场论坛学术交流气氛热烈,互动积极,最高人民法院法官王林清博士就“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分析、讲解,并与现场学员就劳动关系中存在的实际情况及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使与会人员受益匪浅。

6月27日,鉴于《社会保险法》、《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将陆续实施,将对劳动用工及现行社保征缴体系产生重大影响,研究会特召开了一场社会保险法研讨会,邀请上海社保中心张婉玉女士及上海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际合作处郭磊先生等专家,就委员们所关心的社保话题进行交流。研讨中,专家们向参会委员提供了充分的前沿信息、对委员们提出的问题作出了明确的答复。

11月4日、5日,研究会与律师学院于青浦律师学院联合举办了为期两天的劳动法相关实务专题班。邀请了上海市总工会谈育民调研员、上海外贸学院讲师,前市人保局社保中心官员李磊博士、市劳动和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周国良先生、市一中院劳动法专家郭文龙先生,分别就“集体劳动争议和企业民主管理实务”、“社会保险和工伤争议处理实务”、“劳动争议仲裁处理若干问题”、“劳动争议诉讼若干疑难问题”四个话题作了精彩演讲,并与在场律师进行了互动交流。一系列的讲座对目前律师所关心的各类劳动法实务问题作了深入浅出的讲解,为大家厘清思路、提供前沿信息,使与会人员受益匪浅。

四、热心公益,承担律师社会责任

法律乃公器,律师更要有公心。研究会的委员不仅在业务中履行着法律的使命,也在工作之余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4月27日,研究会联合新闻晚报和3M公司联合举办“迎五一:关注劳动者职业健康”专题研讨会,陆胤、齐斌、温陈静等委员作了主题发言,并与企业、员工以及在线的网民进行了交流,回答了相关法律问题。

11月19日,研究会主任陆胤律师应邀在浦东新区图书馆报告厅为广大市民作了一期关于劳动合同的公益法律讲座,为广大读者朋友讲解劳动合同相关法律问题,并为大家提供义务法律咨询。现场气氛热烈,提问踊跃,律师耐心解答,收到良好反响。

五、参与立法,不辱法律人使命

6月13日及7月30-31日,为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律师法》等法律法规,规范全国律师行业劳动用工关系,维护广大律师及律师行业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推进律师法律服务业良性发展,司法部律师司起草的规范律师行业劳动用工关系的两个文件《关于规范律师行业劳动关系的指导意见》及《律师行业贯彻劳动合同法实施意见》征询上海律师的意见和建议。研究会响应全国律协研究会的号召,多次开展研讨会,积极组织委员对草案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体现了上海劳动法律师的专业视角。

2011年11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公开向全国律师征集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修改意见,以使《民事诉讼法》大修全面吸收不同利益群体的意见,充分反映律师的建议和民意。根据全国律协的会议精神,决定由上海律协负责民诉法涉外编的修订工作。鉴于此,研究会与市律师协会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多次单独或共同召开《民诉法》修正案(草案)研讨会,广泛征求各位律师的意见,并联合成立课题小组,在广泛征集意见并研究的基础上,研究会专门起草了《民诉法修订建议——从劳动争议处理的视角》的修改意见,并与民委会共同起草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的修改意见,提交全国律协。

 

2012年工作计划

 

研究会对2012年的工作有以下设想:

1、完善劳动法律师业务指引,指导规范劳动法律服务。

2、继续加强劳动法律师内部以及其他研究会的经验交流和切磋。

3、继续推动劳动法律师积极参与社会事务和公益活动。

4、适时开展劳动法案例征集及编选工作。

希望通过2012年的工作,能够将研究会的工作系统化和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