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律协关于律师出庭服装征订工作的通知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日期:2004-07-01 阅读:2,809次
各律师事务所: 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2004)律发字第46号文《关于继续做好律师出庭服装定制工作的通知》,上海律协有关律师出庭服装征订具体工作的安排如下: 请各律师事务所接到通知后,抓紧进行本所律师出庭服装型号的统计工作,仔细填写《律师徽章、律师出庭服装订购统计报表》,务必于8月1日前将报表(加盖律师事务所章)传真至市律师协会办公室,由市律协统一上报给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注:按全国律协要求,今后律师出庭服装的征订工作改为每年一次。 订购费用请从银行用贷记凭证方式转至市律协账号: 上海市律师协会 316117-00003013550 上海银行黄河支行 联系人:张庆宝 联系电话:54242587 传真:64645838 附件:
《律师徽章、律师出庭服装订购统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