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司法行政学院将于2005年4月6日至25日举办第二十九期全国高级律师高级公证员培训班,上海名额7人,现将报名要求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学员基本条件:在职三级律师、三级公证员或从事律师公证员满八年,政治表现好,身体健康;
二、 培训内容、期限:根据律师公证工作实际开设民、商事法律和民诉、刑诉的修改及律师公证实务等课程,安排有关活动并组织相应的考试。考核,合格者准予结业;学习20天,4月6日报到,7日开学,25日结业;
三、 报名时间:2005年3月25日前,将经所在单位和区县司法局签署意见的《学员报名登记表》(可网上下载,也可到涉外法律人才培训中心取)一式三份送市司法局政治部宣传教育处。经审核后发《入学通知书》和《入学须知》;
四、 培训费用:培训费2800元(含住宿、学杂费、教材费)及交通费用自理或与单位商量解决。餐费自理;
五、 相关事项:学员报到时交一篇论文、两张一寸照片及培训费。报到地点在北京朝阳区霄云路霞光里11号司法部司法行政学院。 电话咨询:63176438、24029909; 表格领取:汉中路8号601室涉外法律人才培训中心(可网上下载)
上海市涉外法律人才培训中心
200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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