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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通知

关于司法部司法行政学院举办第二十九期全国高级律师高级公证员培训班招生的通知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日期:2005-02-28    阅读:3,627次

         司法部司法行政学院将于2005年4月6日至25日举办第二十九期全国高级律师高级公证员培训班,上海名额7人,现将报名要求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学员基本条件:在职三级律师、三级公证员或从事律师公证员满八年,政治表现好,身体健康;

        二、 培训内容、期限:根据律师公证工作实际开设民、商事法律和民诉、刑诉的修改及律师公证实务等课程,安排有关活动并组织相应的考试。考核,合格者准予结业;学习20天,4月6日报到,7日开学,25日结业;

        三、 报名时间:2005年3月25日前,将经所在单位和区县司法局签署意见的《学员报名登记表》(可网上下载,也可到涉外法律人才培训中心取)一式三份送市司法局政治部宣传教育处。经审核后发《入学通知书》和《入学须知》;

        四、 培训费用:培训费2800元(含住宿、学杂费、教材费)及交通费用自理或与单位商量解决。餐费自理;

        五、 相关事项:学员报到时交一篇论文、两张一寸照片及培训费。报到地点在北京朝阳区霄云路霞光里11号司法部司法行政学院。 电话咨询:63176438、24029909; 表格领取:汉中路8号601室涉外法律人才培训中心(可网上下载)

上海市涉外法律人才培训中心

200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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