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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

“群租”有隐患 需立法制约吗?

    日期:2006-07-19     作者:王霄岩 俞瑞杰    阅读:4,025次
"一套普通的3室1厅住房,如鸽子笼般被分割成10多间,然后或者成为单位职工的集体宿舍,或者住进了10多个陌生的房客,这就是上海滩目前很流行的"群租"现象;
某物业负责清洁卫生的阿姨抱怨:因为大楼里的一套100多平方米的住房成了单位职工的集体宿舍,原本干净的楼道就脏得发黑,还油腻腻的无法清除干净;
一个家住本市某高档小区的业主埋怨:自家隔壁住了10多个公司员工,由于没有门检卡,他们每晚回家总是用砖头抵住大门,让门检系统失效,给大楼居民的安全造成隐患……
面对愈演愈烈的"群租"之风,面对"群租"带来的治安、消防、卫生等各个领域的不安全因素,昨天上午,市立法研究所召开了一场"群租现象法律对策研讨会"。会上,专家、学者、律师、物业公司、实务部门还有房客,就"群租"中暴露出来的各种问题是否应该以立法加以遏止,各抒己见。"

律师:用地方立法规范群租行为
来自上海跃平、恒泰、中联鼎锋律师事务所的杜跃平、孙加锋、谢学锋律师,在研讨会上发出了“地方立法规范群租行为”的建议书。建议书认为,就“群租”而言,既有投资理财获得经济效益的一面,也有电力超负荷使用存在的重大隐患,更有在消防、安全、卫生等方面出现的重大事故,而缺乏严格管理的群租行为除了存在重大隐患外,还严重影响了相邻业主的权利。
建议书中,3位律师力陈“群租”存在的各种弊端,并认为现有的管辖、规范群租行为的法规、政府规章————《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和《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实施办法》存在不足和盲点。
什么是“群租”?如何规范“群租”行为?“群租”的最低“门槛”在哪里?最关键的一条是,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虽然对出租房屋的条件进行了设定,但却没有对违反规定而设置处罚条款。这一“缺失”在房屋租赁条例中同样存在。如此,使得很多“群租”房东或二房东对法规和规章置若罔闻,根本就无视法律法规的约束力和制约性。
3位律师呼吁: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可以创立《上海市房屋租赁群租条例》,明确出租条件的禁止和承租人的权利义务,明确对违反“群租”条例行为设置可操作的制裁措施。

专家:用“乡规民约”规范群租行为
社会学专家卢汉龙认为,除了以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对“群租”进行约束外,充分发挥社区居民自治作用,发挥居民委员会、业委会和业主的作用,也不失为约束“群租”的生力军。
卢汉龙认为,比如可以在业主公约中对“群租”现象给予规范,明确业主的权利与义务,对承租人也要提出具体的要求。再比如,居委会干部应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出租房屋的登记工作。税收部门更可以利用经济杠杆加强对房屋出租人的税收管理,抑制“群租”带来的暴利。

政府:现有法律法规要执行到位
政府法制部门人士称,现有法规规章对出租房屋的条件、人均承租面积标准、房屋出租要予以登记等,都有明确规定。问题是法规的贯彻执行没有到位且缺乏惩戒。比如出租房屋在法律上属于业主"行使所有权",但"所有权"的行使是否妨碍了他人?是否妨碍了公共安全?如果妨害了,职能部门和执法部门该如何作为?政府对此应干预,建议梳理现有法规规章,对"群租"中违反行为充分利用现有法规进行干涉,并适当增加和修改相关条款。

学者:立法解决“群租”成本太高
社会学专家顾骏则对以立法形式规范“群租”提出异议。他说,“群租”是一种经济行为、市场行为,应该用市场方式解决,“群租”现象严重,说穿了是房地产市场泡沫太盛引起的,使得不少低收入者无力买房。租房市场需求旺盛,使得出租房屋者以“非法”行为牟取暴利。
顾骏认为,这是经济行为,如果用法律的方式强制干涉,要么会造成法律成本高,要么会造成执法难度大。单纯地以立法形式对出租房屋的面积、条件予以刚性规定,按照上海当前的实际会出现新的不公平、不公正现象。

立法研究所:
能否立法看条件
是否要用立法来规范“群租”?记者获悉,目前市人大常委会并没有以立法规范“群租”的计划。据立法研究所权威人士介绍,若欲以立法来制约“群租”,则首先必须解决两大问题:业主所有权的限制“底线”设在何处?人均7平米的承租标准是高还是低?如果把标准定在7平米,如何实施到位?执法又如何解决?该权威人士承认,单纯依靠“乡规民约”来解决“群租”问题是不现实的,但究竟是否立法,该如何立法,还要看条件是否成熟。

相关报道
不安全隐患有好几个
———一个白领的“群租”生活
陈小姐一个多月前从杭州到沪打拼,为寻找栖身场所,被“宏润花苑”的一则广告打动:高档小区房屋出租,每间12平米,月租费800元。
陈小姐来到“宏润花苑”,一看不禁傻眼:一套3室2厅的住房被隔成10个单间,每间面积只有7平米左右,而且根本就没有装修。陈小姐提出疑问:“房间面积好像没有12平米嘛。”因为急于居住,她无奈租下了这间7平米的小屋,月租费850元。
入住后陈小姐惊讶地发现,屋里10个人居然全是素不相识的陌生人!
为安全起见,陈小姐把自己的钱款看得紧紧的,时刻不敢离身;平时进出时都不敢忘记锁门,哪怕是上卫生间也不敢有丝毫的懈怠。
陈小姐住下来后又发现,房东早已把这套100平米左右的居室进行了改建,充分利用每一个平方,甚至连厨房都变成了卧室,而且房间里那根裸露的煤气管似乎时刻在提醒着她危险的存在;10间鸽子笼般的住房用木版隔开,隔音效果别提有多差;10间房间只有2间连着阳台,可以晾晒衣物,其余8间房的房客只得把衣物晾挂在2间卫生间里,女士的内衣、内裤和女性用品,十分不雅地随处挂着,洗漱用品堆做一团;10个房客每人都有电脑,还新增了好几台空调,令陈小姐担心老化的电线会引发用电事故和火灾。
“最令人不安的是,自称中介的人没有固定电话,只有带我看房的人告诉我手机号码。这意味着,一旦出事,我根本无法找到他们。”

“群租”现象让物业管理部门头疼不已———
“我们对群租无能为力”
徐汇区新湖云庭小区物业谈经理对小区里日益盛行的“群租”之风,对“群租”给小区造成的种种不便也很头疼,他昨天告诉记者:“我们也无能为力。”
据谈经理介绍,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子居住着10到20人,这种现象在新湖云庭已经司空见惯。为把“群租”造成的种种不便降低到最低限度,今年3月,小区物业贴出公告,要求承租人凭身份证和本市的暂住证到物业公司办理临时出入证。因为承租人中有许多人没有暂住证无法办理临时出入证,导致物业和承租人员之间的一场冲突,一名博士生还动手打了小区保安。物业报警,结果警方了解情况后,责令物业立刻放租客进小区,并批评物业此行为影响周围地区的稳定。事后,警方称,因为没有相关的法规规章,他们明知“群租”会给小区社会治安带来影响,却也无可奈何。谈经理表示,希望尽快立法规范“群租”行为,确保小区一方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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