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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通知

(名额已满)关于报名参加国家律师学院律师政府法律顾问培训班的通知

作者:业务部   日期:2014-06-23    阅读:7,153次

各位律师:

 根据司法部政治部、国家律师学院《关于举办律师政府法律顾问培训班的通知》,国家律师学院将举办“律师政府法律顾问培训班”。现面向全体上海律师公开报名,具体通知如下:

一、报名范围

1、上海市律师协会会员

2、担任市、区政府法律顾问的律师优先考虑

3、遵守职业道德、思想政治素质好

二、时间

629日报到,630日至75日共培训6

三、地点

国家律师学院(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中路103号)

四、培训内容及形式

1、培训班采取专家授课与研讨会交流相结合,主要包括: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我国依法行政的现状与未来;律师服务法治政府的宏观思考;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实务;律师参与政府重大决策和重大投资项目的若干问题;行政诉讼的理论与实践;律师服务法治政府的专业化、法制化建设;律师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等。

2、参加律师无需交纳培训费用。国家律师学院还将统一安排学员的住宿和三餐。学员只需承担本人交通费用。

3、学员请根据培训主题,提前准备好交流发言的相关材料。结业时须提交1篇与培训主题相关的论文或研究报告。培训结束经全面考核合格后,分别颁发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统一制作的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训证书和国家律师学院结业证书。

4、参加培训人员应携带正装一套。

五、主要主讲人

  春: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司长

赵大光: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李岳德: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社会管理法制司司长

王俊峰: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

张志明:中央党校党建部副主任,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

马维国:北京英岛律师事务所主任

池英花:北京易和律师事务所主任

刘习赟:上海君悦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六、报名方式

请于2014625日前填写报名回执表(见附件)、详细个人信息、1寸蓝底免冠彩色电子照片并发送至panyu@lawyers.org.cn3366359@qq.com。邮件标题注明“报名参加律师政府法律顾问培训班”,潘瑜收。

 名额有限,报名从速。上海市律师协会将在报名期限内根据报名先后顺序选择最多3名律师参加本次培训。上海市律师协会业务部将电话通知入选律师。

 联系人:潘瑜 金鹰

 联系电话:64030000*140107

 邮箱:panyu@lawyers.org.cnpanyu23@hotmail.com

   

 特此通知

 附件:律师政府法律顾问培训部报名回执.doc

 

上海市律师协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日


国家律师学院交通路线

乘坐飞机:机场不设接待站。北京首都机场航班到达后乘地铁到北京西站转乘高铁、动车至保定东站下车。石家庄正定机场航班到达后在机场高铁站乘高铁、动车至保定东站下车。

也可乘机场巴士直达保定。

鉴于京港澳高速京石段封路,乘坐机场巴士需较长时间,建议尽量乘坐高铁或动车。

乘坐高铁及动车:在保定东站下,学院设接待站。

乘坐特快或快速列车:在保定站下,学院设接待站。

乘坐汽车或自驾车:由于京港澳高速京石段封路,须提前规划好路线,选择京昆、保沧高速等,进市区后至七一中路1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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