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上海某税务局调查所辖上海某电厂的纳税情况时,发现该厂购买的60万元印花税收讫专用证中暗 藏猫腻,其中有30万元的印花税并没有进入税库。调查发现,该厂5月份需缴纳60万元的印花税,其中30万元是通过正规途径在指定的税务所窗口购买的。而剩下的30万元,企业则委托了中介购买。税务机关发现,通过中介购买的30万元印花税收讫专用证是伪造的。税务机关立即向本市警方报案。警方接报后随即展开调查,最后发现本市竟有6家单位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10份伪造的印花税收讫证及销售凭证,共计税额280余万元。这些税款已经悉数被制假贩假者骗走。追根寻源,犯罪嫌疑人李某、赵某、谈某浮出了水面。
犯罪嫌疑人谈某与李某一直有印花税票的业务来往。去年12月的一天,谈某向李某提出是否有渠道开具假印花税收讫专用证。两人经过多次磋商,决定建立假冒印花税收讫专用证销售关系。李某在北京通过制假人员伪造了100多份2006年版的空白专用证,并私刻了上海三个区的税务局征税专用章。
谈某将单位名称、纳税金额、纳税登记号报给李后,李某利用手里的空白票证和假的征税专用章迅速制好假票证,再以票面金额的48%至52%再卖给谈某。而赵某则充当马仔帮表哥送“货”。谈某则以票面金额的60%左右价格卖给下家,赚取10%的差价。下家再卖给另一个下家,中间每次转卖一般赚取5%的差价,逐手加价直至最终卖给需要缴纳印花税的企业,而企业贪图小利,相信了推销人员的“返税”之说,从中介处购买“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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