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为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正式实施,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与上海市律师协会在融孚所就邮轮服务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问题召开座谈。会议由上海市第九届消费维权律师志愿团成员、融孚所高级合伙人吕琰律师主持。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唐健盛副秘书长、法研部范强主任、上海市旅游局竺所长出席会议。上海市律师协会业务部主任潘瑜、专长于邮轮涉外法律服务领域的锦天城所梅均律师、浦栋所毛亦俊律师、融孚所王安成律师受邀参加。
会上,与会人员以海航“海娜号”事件为切入点,对此次侵权事件进行分析讨论,围绕游客应向谁索赔、在哪起诉、索赔金额、是否有精神损害赔偿、游客应提供哪些证据材料等相关问题进行讨论、提出建议,并结合自己在实务中遇到的案例,提出在实践中可能遇到的问题以及解决方法。
上海市消费维权律师志愿团自2001年由市消保委与市律协合作发起成立,至今已历经六届共计十二个春秋。在这一公益平台上,两家单位对于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进行了充分的合作,并将始终作为一个优良的传统传承下去。两家单位还将继续关注各类涉外及国际消费过程中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案件,组织开展各类维权活动。为上海建设国际航运中心、自由贸易试验区创造更为良好的市场和法律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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