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律师良性互动交流会在一中院举行
日期:2007-12-04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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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切交流、良性互动。11月29日下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与上海市律师协会在一中院报告厅,共同举行了“交流座谈会”,双方在友好的气氛中,就法院机制建设、法官队伍建设、提高审判质量进行深入的探讨。
会议由一中院院长潘福仁主持。出席会议的还有一中院副院长许伟基、周赞华等领导及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律协方面出席会议的有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桂晓民、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吕红兵、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朱洪超、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徐晓青、毛柏根、钱丽萍、上海市律师协会监事长王国忠、上海市律师协会副秘书长刘小禾以及翟建、朱树英、邹佳莱、陶鑫良、江宪、吴家平等资深律师。
潘福仁院长向律师们通报了一中院2007年的工作,并就一中院明年建立多元化调解机制、设立诉讼事务中心、开展远程审理等新举措作了详细介绍,并畅谈了在新形势下如何实现公正司法的理念与体会。
桂晓民副局长指出,今天的交流活动,秉承了“律师与法官组织上多沟通、私底下慎交往”的优良传统,在组织层面上对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吕红兵会长指出,今天的交流活动上,律师们对一中院法官严谨审判作风的赞扬声溢于言表,对一中院长期以来对上海律师关心支持的感谢声不绝于耳,双方对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言献策句句言之有理,希望双方继续打造良性互动的长效机 制,构建和谐的司法氛围。
朱洪超、徐晓青等表示,随着《物权法》、《民事诉讼法(修正案)》、新《律师法》的出台,与审判实践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将出现新的情况,建议法官与律师共同学习共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