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是市民和城市管理者,考试内容是市民的文明素质和城市管理者的综合管理艺术。
考官就是与奥运有关的各种法律法规。如果考官监督管理缺位,那么整个考场就会缺乏应有的良好秩序。难以想象,没有律师的参与,奥运会将会怎样。
举办奥运会既涉及国内法律的统一,又涉及国内法和国际法、国际惯例的协调;既涉及民事法律问题,又涉及行政和刑事法律问题。”北京奥运会必须要用法律手段来规范各类问题。
□本报记者朱雨晨
2006年5月31日,北京会议中心。
200多名北京律师齐聚十九会议室。这里,在距离2008年奥运会还有800天的这一天,北京律师举行迎奥运誓师大会。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李大进称:“今天开始,北京律师整建制地投入奥运法律服务。”律协向北京全体律师发出倡议,号召大家投身奥运立法、 知识产权保护、社会环境建设、基层普法宣传工作。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于宁介绍,其他省市也有律师在积极参与奥运服务。
申奥时已义务加盟
在2008这场世界瞩目的大考中,作为法律人的律师有着两重身份,首先同样需要交出作为市民的文明素质的考卷;另一方面,因其法律人的角色而扮演着参与造就考官、监督考官、解释考官甚至利用考官为人们办事的角色。对此,身在北京的律师更是责无旁贷。
其实早在申奥阶段,北京律师就开始介入。2000年3月,北京市时代华地律师事务所战宁律师和于宁律师担任北京奥申委的法律顾问,免费提供法律服务。2001年2月,国际奥委会评估委员会来北京市考察申办情况,战宁律师代表北京奥申委向国际奥委会评估委员会进行了英文陈述,就如何有效保护奥运标志、口号,如何避免奥运会期间隐性推销等维护国际奥委会权益一系列问题做出陈述,并回答了评估委员会的提问。作为北京陈述团中唯一一名律师,战宁律师为此获得了刘淇市长签署的荣誉证书。
2006年1月,在北京市“2008”环境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成立之后不久,北京市律师协会组成了以会长李大进为团长、副会长巩沙为副团长的奥运与城市管理立法咨询顾问团,律协相关的30个专业委员会主任为顾问团成员,30个专业委员会所属的900多名专家型律师为顾问团的工作班底。
“依法办奥运”压倒
“行政办奥运”
2001年7月13日,北京赢得2008年奥运会的举办权,这一天,北京的啤酒脱销。随后,有关奥运的筹备工作一一展开。
起初,关于该不该进行奥运立法,曾经引起争议。人们不清楚,作为体育盛会的背后,还有律师、会计师等大批人士支撑着赛事的正常运行。
作为首都,世界性、全国性重大活动几乎年年都有。而以往政府在面临大型活动时,一般都采取行政命令的方式进行协调管理。有人认为,不用搞什么奥运立法,政府行政命令就可以了。比如,奥运会期间的交通管制,哪条街通社会车辆、哪条街戒严,下个行政命令比立法还管用。
但不赞同这个观点的李京生律师指出,奥运不能搞随意性,这不符合奥运精神。李京生律师的观点掷地有声,引起律师以及社会的共鸣。于是,“依法办奥运”的呼声便逐渐压倒了“行政命令办奥运”的呼声。
“举办奥运会既涉及国内法律的统一,又涉及国内法和国际法、国际惯例的协调;既涉及民事法律问题,又涉及行政和刑事法律问题。” 北京奥运会必须要用法律手段来规范各类问题——这个观点得到了官方的认可。
今年4月10日,北京市2008环境建设指挥部奥运立法协调组,向有关机构下达了第一批奥运立法需求研究任务,标志着奥运立法工作正式启动。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律师促使官方奥运立法行动开始加速。
组建奥运法律事务
专业委员会
2002年初,北京律师自发组成了奥运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李京生担任主任,很快有14 名律师加盟。委员会致力于与奥运有关的法律问题的研究。
但是,这个委员会面临着很大的难题,人手短缺、没有资料、没有先例可循。委员们各自收集资料,3个月后碰头,结果让他们很失望。资料太少了,惟一能解决的办法就是到国外去取经。
委员会的第一站是韩国。2004年5月下旬,委员会一行9人自费赴首尔进行考察。当时,委员会通过律师界朋友联系到1988年汉城奥运会组委会法务部原部长,得到他的热情接待。在对韩国的考察中,委员会有两大收获,一个是《汉城奥林匹克大会组织委员会支援法》(以下简称《支援法》),另一个就是关于奥组委法务部的建立与运作方面的经验。
2004年10月25日,李京生律师与北京市律协副会长张涌涛来到北京市奥组委,将一份法律意见书《奥运法律框架》递到奥组委法律部副部长刘岩手中。这份法律意见书内容涉及奥林匹克标志保护问题、奥运经济法律问题、电视转播权等10个方面。
委员会的第二站到了悉尼。2005年10月,在以船帆造型的歌剧院闻名于世的澳洲城市悉尼,委员会一行9人进行了考察,12月形成了一份翔实的考察报告。该报告以奥运赞助与奥林匹克标志的法律保护为主题,介绍了奥运赞助的历史沿革、悉尼奥运会赞助的形式和内容,比较了各国关于保护奥林匹克标志的法律规定,分析了相关的侵权案例,探讨了律师在奥运赞助和奥林匹克标志保护中的作用,并从建立法律志愿团、立法、行政执法、司法、法律宣传教育5个方面提出了几点建议。
参与奥运村拆迁
据了解,北京律师就缴费清除小广告、违法停车非现场处理、拆除违法建筑、保护性救助、流浪乞讨等9大问题逐条提出了法律意见和建议。例如,根据法律规定,处罚违法停车行为,只有在口头警告后,才能采取强制措施。
实际上,律师的工作已经深入到实际的事务。北京市恒德律师事务所就负责拆迁调解工作。在拆迁前期,该所就成立了律师团,常驻洼里乡,并专门设立了“法律服务工作站”,24小时接待群众的拆迁咨询。针对钉子户,他们上门做沟通工作。
律师薛起堂和李威对当时的工作记忆犹新。
2003年底的一天,两人冒着凛冽的寒风来到洼里乡关西庄村。当时除了李某一户因对房屋评估价格不满仍不肯搬外,该村的其他村民都已经搬走,房屋已经被夷为平地,村里的水电都停了。拆迁工作组上门与李某谈了多次,均没有效果。
进屋后,两位律师和李某讲拆迁的有关法理,告诉他根据他的房屋面积、区位价格到最后核算的价格,完全符合规定。当时政府为了鼓励村民搬迁,还有一些奖励措施。但是李某不相信拆迁人员,坚持认为他们家院子和一些临时建筑也应该算面积。随后,律师告诉他,按照法律规定,院子面积和临时搭建的违章建筑都不能算拆迁的房屋面积。
半个小时过去了,李某听不进去,突然他从抽屉里拿出一把尖刀。说:“你们讲法没有用,钱达不到我的要求,我是不会走的,再逼我,我就死给你们看!”随后,他拿出一封遗书,遗书是一页信纸,写着由于政府不按要求补偿,因此他自杀。字是钢笔写的,还有他本人的手印。
律师赶紧拦住他。李某躺到地上哭了起来。律师和他聊起了家常,从家庭成员谈到国家的奥运会建设,等李某思绪平静下来后,律师设身处地帮他分析,这是奥运工作的大项目,不是一个商业项目,绝对不会因为他不搬走就停工。“合理合法的要求政府会满足,可是不合理不合法的要求也不会答应。”律师告诉他:按照法律规定,如果他再不搬家,政府的房屋管理部门会下达裁决,裁决不执行后政府会申请法院强制拆迁。到时候,他不但得不到他所要求的钱,政府承诺提前搬迁的优惠款 10多万元他也得不着。说到这里,李某沉默了许久。
过了一会儿,李某抬起头来:“那你们说我该怎么办?”李威说:“我们会帮助你和拆迁工作组说明,政府的一些优惠政策一分都不少给你。”
第二天,李某主动找到村委会和乡政府的拆迁工作组,同意搬迁,并签订了拆迁协议。
用时两个月拆迁顺利完成,3000多个拆迁户无一人上访,在拆迁依然被认为是个老大难问题的背景下,这是了不起的成绩。而这一切律师功不可没。
誓师大会这天,北京市2008环境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李万钧称:“律师的作用非常重要。”律协的30个专业委员会的主任受聘成为奥运立法工作组的成员。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